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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工:窮人的孩子早「打工」

轉載或引用務請標明「德國之聲」<br>本站網址:www.dw-world.de/chinese2004年2月28日

在秘魯的採石場,有童工在賣苦力。在菲律賓,童工們潛入海底採集海綿。埃及的皮革業使用童工鞣皮,巴基斯坦則使用童工編織地毯。日內瓦國際勞工組織的專家估計,在全世界範圍內,特別是在發展中國家,大約有2億1千1百萬15歲以下的兒童從事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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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運砂土的小女孩圖片來源: AP

由於勞動條件差,缺少培訓和缺乏經驗或者機器和工具大多為成人配備不適宜兒童,因此童工的工傷事故屢見不鮮。除此之外,還有其他形式的兒童勞動,如強迫兒童乞討,賣淫和上街搶劫等。任何形式的童工勞動都由成年人操縱,組織以及獲取暴力。

使用童工之所以令人憤慨,是因為這些最弱的社會成員不僅被剝奪了合理的薪水,而且被剝奪了童年。他們未成年就被迫從事和成年人一樣的工作。他們被剝削,生活在有損其智力和身體發育的惡劣環境中。這些遠離父母的兒童象農奴或者奴隸一樣生活在工地。他們沒有更好的未來,許多人過早地離開人世。僅靠呼籲難以制止使用童工的狀況,人們必須認識到其經濟和社會根源而加以杜絕。因為童工現象並不是邪惡的結果,而是發展中國家經濟危機造成的後果以及發展中國家和工業國家競爭的結果。

對童工的剝削是貧窮的產物。全世界幾乎所有國家都禁止使用童工,但是為了降低勞動成本,維護競爭優勢,非法使用童工的現象始終屢禁不止。因此,不斷揭露剝削童工的惡劣行徑非常重要。當然毫無疑問,僅靠發表聲明和通過決議無法制止童工現象。為了制止童工已經頒布了許多決定,例如聯合國早在1959年就通過了兒童權益聲明。

聯合國兒童權益聲明規定,禁止未成年的兒童就業或者強迫兒童從事有損其健康,和其他方面發展的工作。國際勞工組織的一項公約規定,兒童必須超過12歲才能從事一些輕微勞動。低於12歲的兒童嚴格禁止就業。

在許多發展中國家,失業現象嚴重,工人沒有失業保險或者失業後得不到國家的任何資助。在這種情況下,讓孩子去工作成為許多家庭的重要額外經濟收入來源。有時甚至是家庭的唯一經濟來源。但是,童工現象的存在加重了成人的失業,加大了收入和福利的不平等。由於童工是貧窮的產物,因而無法自行消失。從歐洲經濟發展的歷史來看,只有經濟和社會獲得大發展,使用童工的現象才會消失。顯然,對教育的投資將使社會中期或者長期受益。即便撇開人道因素不談,兒童也應該坐在課堂上,而不是工廠的機器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