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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國家對話七年,德國代表談中國變化

德國之聲中文廣播2005年11月1日

第七屆德中人權對話上周在北京舉行,對話的主題是憲法與人權保護。德方與會者之一、歐盟議會副議長本丁在對話結束後接受了德國之聲的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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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基本人權並不會引起混亂圖片來源: AP

問:本丁先生,你剛剛參加了本屆,也就是第七屆德中人權對話。同過去您參加德中第一次人權對話時相比,中方在人權問題上的立場有沒有什麼變化呢?

答:一些思維模式造成的原則性分歧總是不斷的出現。比如,人權是否具有普遍意義,適用於所有的國家。還是某一個國家有權對人權進行特殊的解釋,賦予人權時效性,相對性。這一原則性的問題在第一次人權對話時就已經出現。現在在一系列的討論中這仍然是一個話題。我們期望人權具有普遍意義這一核心思想能夠被接受,而就貫徹方面的具體措施展開討論,比如,應該建立怎樣的機制,政府應當作什麼,民間能夠起到什麼作用,如何建立保障保障人權的法律程序等等。我們就這些具體問題在本次人權對話中進行了討論。

問:本次人權對話的主題是「憲法與人權保護」,這具體指的是那些方面呢?

答:首先,要討論憲法中是否有保護人權的條款。其次,是法庭如何監督保障人權的情況。以及政府在執政過程中是否確實貫徹憲法中有關保護人權的規定。

在這方面想必有很多值得探討的內容。中國憲法在字面上保障了內容廣泛的人權和自由權利。在這一點不能不令人質疑,因為憲法的導言中明確規定了中國共產黨絕對的領導地位。中國憲法的文字和現實,想必引起了激烈的討論。

正因為如此,我們就監督機制問題進行了深入的討論,誰來監督人的基本權利是否在現實生活中得到了保障。在中國,這一監督功能是由政府來執行的,而在自由民主國家是由獨立的司法來監督的。我們就此展開了討論,試圖說明一點,就是,政府並不能根據自己的好惡對人權進行詮釋,而是政府必須按照人權辦事,受人權的約束。對這個問題,中國方面感到難以理解。

問:中國司法界現在在很多問題上存在爭論,比如,取消死刑的問題六七年前還沒有人提及,現在已經可以就此問題展開空開的討論了。對憲法本身也有一些爭論。你能不能感覺到中國方面的變化?

答:從某種意義上講,是有一些變化的。對話最初是以法治國家對話的形式開始的,隨著對話的深入,現在我們已經將它轉變成了人權對話。在死刑問題,以及不經過司法程序就可將當事人關押數年之久的所謂行政拘留的問題上,我們雙方仍有非常的分歧。如果非要說取得了進展,那就是我們雙方現在已經可以就這些問題展開討論了,就在幾年前中方還認為,行政拘留的問題是不容討論的。現在中方的態度開放多了,願意就這些問題進行討論。但是令人感到遺憾的是,中方在這些問題上並沒有任何實質性的進步。」

問:一般來說,對話是一個雙方互相瞭解,互相學習的過程。那麼,通過這幾次對話,德國方面在瞭解和理解中國的思維模式方面有什麼進展嗎?

答:我們瞭解到,過去幾百年來,中國受到殖民統治,主權不能得到保障,這是一段令中國人感到非常痛苦的歷史。因此,中國特別重視主權。他們擔心,人權又是西方在強迫中國接受西方的價值觀。而我們的目的和任務是,讓中國人明白,貫徹人權標準並不是西方在對中國進行強制性的灌輸,而是符合中國人民利益的。我們也瞭解到,中國方面有種擔憂,認為貫徹人權標準會使國家失去控制,陷入混亂。我們則明確表示,比如保障人體的不可侵犯性,禁止使用體罰手段,並不會引起混亂。恰恰相反,尊重上述人權標準,反而會促進民眾對政府的認同,從而有助於社會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