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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中人權研討會閉幕

德國之聲中文廣播2005年10月29日

第七屆由雙邊法學家和議員參加的德中法制國家對話在北京舉行。對話的主辦者是德國弗里德里希-艾伯特基金會,旨在通過民間探討的形式為改善中國的人權狀況集思廣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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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聯邦司法部長格梅林女士是德中法制國家對話的倡導者圖片來源: AP

弗里德里希-艾伯特基金會舉辦的德中法制國家對話的宗旨是「以討論取代對立」。然而,這一為期兩天的活動一開始,各方所持的不同觀點便顯示出來了。本次對話的主題是憲法與人權。對德國與會者來說基本權利包括言論和新聞自由,而中國與會者卻不以為然。人大代表喬小陽(音)認為,在一黨執政的中國,一切都要符合人民的利益。談到人權的時候,經濟發展則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項權利之一。「中國人權法律保障的重點:第一個重點就是堅持發展社會主義經濟,保障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

在如何保護基本權利的問題上,德中雙方的看法也大相徑庭。例如,誰可以針對憲法保障的權利提起訴訟?如何檢驗法律條款是否符合憲法?德國擁有聯邦憲法法院,而中國只有人民代表大會。喬小陽說,每位公民都有權利遞交呈文。

「這其中就規定到,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地方性法規當中不符合憲法的規定,公民個人可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違憲性審查。如果他堅持沒有改,那麼專門委員會就可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來作出一個決定,因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撤銷這些法規。理論上,我們有這樣一套制度,但是很多公民的來信到現在還沒有到這個程度,這是因為有些就在我講的那個環節就已經解決了,也就是說,告訴一些制定機關以後,他們就修改了。」

德國聯邦議員、社民黨議會黨團人權問題專家施特萊瑟批評說,在一黨統治的國家裡,監督立法者的就是立法者本身。「按照我們對基本法的理解,這樣的做法是錯誤的,因為我們認為,應該有一個超越政治的機構有權過問:在做出政治決策或者管理決策的時候,是否捍衛了中國憲法中保障的權利?我認為,中國的制度與我們在人權政策上的標準是不相符的。 」

施特萊瑟表示,只是進行思想交流還不夠,必須公開對中國侵犯人權的現象進行討論。「我認為,一方面,瞭解不同的看法和立場是非常重要的,另一方面則必須表明我們的觀點,即人權標準是具有普遍性的。在我們看來,中國還存在許多問題,例如死刑、行政拘留等。我們必須對這些問題公開進行討論,我也希望我們能夠就此展開公開的對話。」

然而,德中法制國家對話是否真的能夠發揮一些作用呢?1999年聯合倡議發起這一對話的社民黨政治家、法律專家格梅林女士在舉辦了7屆對話後,對此仍然充滿了信心:「我發現,我們的一些建議和想法能夠被一些機構和個人接受。這就像往水裡投了一塊石頭,會泛起水圈一樣。這便是德中法制國家對話的作用。」

下一屆德中法制國家對話將於明年在德國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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