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居民反对拟订反颠覆法
2003年1月31日广告
新的一年开始后,抗议活动继续进行,法兰克福汇报这样描述了香港的气氛:
“人们担心,如果新法律得以颁布,香港特别行政区在政治权利方面,不久将出现与中国内地相同的情况,港人现在还能享受的权利将受到限制。”
法兰克福汇报接着说,迄今为止,中国在“一国两制”的体系下,尊重香港独特享有的自由权利。自从中国政府向法轮功宣战以来,由于香港允许法轮功存在、法轮功也在香港积极活动,北京对香港变得越来越不信任。法兰克福汇报说,香港准备颁布的“反颠覆法”不仅构成了对法轮功信徒的威胁,还会牵连其他方面的人士。该报写道:
“立足香港观察中国人权状况的其它组织也担心,北京中央政府将借助这项新法律堵住他们的嘴。最近的一个例子是流亡的北京工人领袖韩东方领导的工会组织‘中国劳工通讯’,它报道中国内地的工人抗议示威活动,因此被中央政府视作反华组织,按照新法律也就是颠覆国家的组织。”
接着,法兰克福汇报报道了反颠覆法的立法程序。然后该报写道:
“现在,民主程序在香港还有效。在各方面抗议之后,董建华领导下的行政当局现在提交了这项法律的一份新版本,新版本的语气较为和缓。在为期三个月的新法律协商过程中,特别行政当局收到了九万七千份动议。中国在香港的代理人保证说,港人的言论和集会自由将继续得到保障。但是香港的民权人士批评说,对此项法律现有的修改是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