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人士翟岩民被判缓刑 官媒公布庭审视频
2016年8月2日(德国之声中文网)翟岩民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新华社本周二(8月2日)宣布了这个消息并指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翟岩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翟岩民当庭表示认罪,不上诉。
天津二中院在微博上公开了庭审笔录。其中记录,翟岩民听到判决后表示认罪悔罪,不上诉,服从法院判决。
新浪网、中国新闻网等媒体都发布了法庭上翟做出陈述的视频。画面可以看到,身穿白色衬衫的翟岩民从兜里拿出纸张,之后开始念稿,他说,2013年生意的失败使他的思想和内心产生抱怨:“开始把人生的不如意,生活的不满意转嫁成为对社会体制和社会制度的怨恨……交友不慎接触了所谓民主化、多党制、和平转型等推翻现体制、颠覆现政权的理论。”翟岩民还表示:“我也奉劝与我一同涉案的人悬崖勒马,认罪伏法,争取政府的宽大处理……坚决不接受外媒敌媒的任何采访。”
根据中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大赦国际研究员潘嘉伟对德国之声指出,这次庭审和判决都很快,新华社虽然报道称有许多人出席旁听,但翟岩民的妻子刘二敏却并没有出现在法庭之上:“很奇怪的是开庭前没有通知翟岩民的妻子刘二敏,甚至不让她出家门,昨晚有人到她家里抄走手机和电脑。……包括人大、政协、法律学者、律师和国内外记者出席,但却不让刘二敏出席。这样的安排,根本一点都不能说是公平审讯的做法,有违公平审讯的国际标准。”
他还补充表示:“更奇怪的是庭审极其迅速,而新华社发稿紧接庭审,完全无法理解这是一场庭审,更像一个闭门公审。”
香港英文版《南华早报》证实,该报记者与其它三家港媒获中国公安部邀请旁听这次庭审。另外还有一家台湾媒体也受到邀请。
《南华早报》报道称,审判后翟岩民告诉记者,自己最初以为会被判处超过十年的监禁:“那样的话,我就不能再与97岁的父亲见上一面了。” 他还表示,没有家庭成员出席审判是他自己的选择:“我给家人打了个电话,不让他们来,(这是为了)以防他们不能接受判决。”
当记者问何时他会与家人相见时,翟说:“我现在联系不上他们。”然而,他的妻子说,自从翟被拘就就一直没有能与他取得联系。
接受香港《南华早报》访问时,刘二敏表示“完全不能接受”该判决,她说:“我不能出席听证会,我聘请的律师不能参与办案过程。我甚至还没有看到过逮捕令——这能叫法治?”去年7月到9月期间,中国当局在全国各地逮捕、传唤、刑事拘留300多名人权律师和活动人士,其中包括周世锋、王宇、翟岩民等人在内。被逮捕的多人与锋锐律师事务所相关,这家律所曾经受理多起高度敏感的案件。北京当局上月宣布,维权律师周世锋,维权人士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国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法院提起公诉。
美联社报道,本周二警察封锁了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在前一天,其他国家的外交官曾提出抗议,要求给出案件更多信息。
香港网络媒体《香港01》报道,北京当局称案件有人旁听,其中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学者、职业律师、群众以及记者,当中有5家境外媒体。然而,案件却未按照规定,提前3日公告开审。一些"709"妻子表示,一年多以来,她们试图探望被关押的丈夫,但是被拒绝,只是间或口头被告知一些现况。
香港《南华早报》报道,律师周世锋、维权人士胡石根和勾洪国也会在未来三天在天津开庭审理。周一胡石根弟弟、勾洪国妻子及一些朋友到天津法院表达抗议时被拉走。被捕律师王全璋妻子李文足昨日下午被多名警察传唤。曾经代理多起著名维权案件的女律师王宇也是去年"709事件"中大批被抓捕、刑拘的律师之一。今年1月,她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近日,她获准取保候审。
包括王宇在内的多名涉案人士曾“电视认罪”,大赦国际研究员潘嘉伟表示,看起来“电视认罪”已变成“规定动作”,这种做法:“也反映当局根本没有证据起诉这些律师和维权人士,否则,为什么不遵守法律程序处理?这种做法无疑只是抹黑的手段,但确实会增加维权律师和维权人士参与维权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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