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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回复民间环保人士:怒江项目权力有限

2006年7月3日

上周,中国环境保护总局对民间环保人士就怒江水利工程提出的《行政诉讼》作出了正面回应,从而避免了被告上法庭的命运。中国政府计划怒江主流上修建13个水坝,开发水电资源,但是环保人士反对对怒江世界自然遗产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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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水电功率将超过已经运营的三峡大坝(图)图像来源: AP

四位民间环保人士于上月初向国家环保总局提出了两项要求,并表示,如果收不到正面答复,将以“政府无作为”为理由提出行政诉讼。这些环保人士的代理律师陈月琴表示:

“国家环保总局这次表现还是很积极的,很合作。我们6月18日提出了律师函,他们于6月23日就给我们做出了回复函,对我们提出的两点问题做出了说明,也表了态。我们在努力取得更多的和解。”

民间环保人士要求国家环保总局撤回怒江水电站工程的环境评估报道,这份报道是怒江工程动工的必要前提。而且绿色运动的支持者还批评在政府批准建坝项目之前,已经有施工队开始进行勘探,对怒江地区世界自然遗产的环境已经造成了破坏。他们要求国家环保总局采取必要的行动。国家环保总局对这两项要求作出了回复,发起人之一姚遥说:

“国家环保总局在回复中,首先从我国现有的制度说起,表明他们没有撤回环境评估的权力。对第二个问题,环保总局只是说,他们也在积极地采取一些措施,将对环境的破坏降到最低,但是并没有给一个明确的答复。”

2004年,中国总理温家宝出人意料地中止了怒江项目。按照原计划,怒江的主流上将修建13个大坝,发电能力将超过现在已经运营的长江三峡大坝。环保人士姚遥说,现在有消息显示可能只是先修四个坝。但在他看来,这并不能被看成是一种进步。

“这只是国家利益集团与民众的博弈之中,做出的一小步让步。首先,这计划中的13个大坝并不是就建四个,而是只批准了四个,仍然有可能追加到13个。其次,不论是13个还是四个,他们决策过程缺乏民主参与。那么就是我们这次保证他只修四个坝,也不能永久保证一直是四个。”

中国国家环保总局今年3月出台过一份公众参与环境评估的政策,但是是否适用于怒江项目还很含糊。目前是施工单位对怒江项目进行自我评估,而且缺乏透明度。姚遥说:

“环保非政府组织想要实现目标,必须做一些超出常规的行为。环保事件需要透明度,需要让公众知情,对政府程序上施加一些压力。而且公众知情也会产生舆论的压力。两方面一结合,就会使问题得到一些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