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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者违法 东莞警察抓“小姐”游街

2010年7月20日

7月初,广东东莞警方在开展扫黄专项整治行动中,押着几名被抓获的涉嫌卖淫人员赤脚游街。网络舆论评论称,这种让"小姐"游街的做法是公权力的堕落,丢的是执法者的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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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来源: AP

中国政府总理温家宝今年在春节团拜会上曾表示,政府"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他在解释"要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的含义时还特意提到,"国家要保护每个人的自由和人权"。然而在中国却时常可以听到执法机关滥用公权力,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和罪犯进行公捕、公判、游街示众的野蛮做法。

北京律师刘晓原介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警察职业操守等一些相关文件中都有明确规定,不能以侮辱人格的方式对待处理涉嫌违法犯罪人员。"虽然她们(卖淫人员)从事的是法律禁止的行业,但是警察在处理的时候也不能侮辱她们的人格尊严。所以(警察)以捆绑方式(让她们游街),我认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违法行为。"

警察身为执法人员本身却在做着违法违规的事,刘晓原说,这就是因为执法人员本身"没有法制观念,没有人权意识"。"他们认为这些小姐从事了违法行为,就认为他们没有人格尊严,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警察打人“人人平等”

在现实生活中,执法人员违法违规的事屡见不鲜。没权没势的普通百姓很容易成为被欺压的对象,"高官显贵"也可能成为"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的"牺牲品"。"湖北省政法委领导的妻子在省委门口遭警察殴打。这个事都会发生。你说他们会对'小姐'尊重吗?"

据中国媒体报道,今年6月,湖北省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黄仕明的妻子陈玉莲"准备就个人退休职称待遇的私事与她认识的省政法委一位副书记面谈",但再在湖北省委门口被六名便衣误当作访民拳打脚踢。事后当地公安方面的领导前往医院看望被打伤的陈玉莲时道歉说,"打人纯属误会,没想到打了你这个大领导的夫人"。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周孝正分析说,"不拿人当人看,这是中国社会的传统"。"有个哲人说过:充分地认识过去我们可以弄清现状,深刻地认识过去的意义我们可以揭示未来,向后看就是向前进。现在关键是他就不让向后看,这些野蛮的东西就没有办法中断。"

作者:洪沙

责编:潇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