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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中扩展法治合作

2006年10月27日

德国司法部长齐普里斯和中国司法部长吴爱英日前(10月26日)在柏林举行会晤,并签署扩展双边法治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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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在中国司法实践中仍司空见惯图像来源: AP

该协议是对2005年9月签署的为期两年德中法治对话项目的补充。

联邦司法部长齐普里斯在出席签字仪式时表示,德中在法治领域的合作十分密切并充满互信。从1999年启动法治对话以来,两国在司法领域的合作范围不断扩大。

齐普里斯称,在与中国同行的会谈中,双方达成共识,就以立法和法律服务为重点的有关司法领域的研究与实践交换意见。德中双方也将就对司法人员的培养及培训问题交流信息。此外,两国还将推进律师、法学工作者及其组织和机构之间的交流,以进一步扩大相互理解。

德中官方层面的法治对话起于1999年。该项目通过每期两年的计划得以具体化,两国司法部长各作为本国协调官在计划中有目标地确定合作内容。

属于双边法治对话的除从2000至2006年的7场讨论会外,更主要的是两国法学专家可以就具体的司法问题交换意见的形式多样的项目。迄今 ,德中法治对话主要涉及宪法和司法体系,律师、法官、公证人的职业法,德国学校法,刑事法,判决的实施,洗钱和反腐,公民参与立法程序,以及信息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目前,经济法成为双方合作的重点,其中包括知识产权保护、资金市场法、产品担保、以及房地产登记方面的法律问题。

作为项目伙伴的分别是两国的司法部或其它政府机构,以及社会组织、政治基金会或高等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