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检明确举报人享有受保护权利
2014年10月28日(德国之声中文网)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将反腐作为其任期里的一个中心议题,并警告腐败问题关系到中共的存亡。党希望在反腐中利用因特网的力量,但一方面公众对举报是否会受到重视感到怀疑,另一方面,网上举报人被逮捕,甚至被袭击的事件也令网络反腐步履维艰。
最高检在其网站发表声明称,有关举报工作的新规定首次明确了举报人享有的具体权利,其中包括申请回避、查询结果、申诉复议、请求保护、获得奖励等。
按照最高检的声明,"检察院受理实名举报后,应当对举报风险进行评估,必要时应当制定举报人保护预案,预防和处置打击报复实名举报人的行为。实名举报应当逐件答复,除联络方式不详无法联络的以外,应当将处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及时答复实名举报人。 "
此外,《举报工作规定》还要求对举报线索迅速作出反应和处理。举报的范围涉及涉嫌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举报等。新规定还提高了举报奖励的上限,明确了举报奖励的继承问题。
网络举报有多大功效?
去年9月,中共反腐监督机构中纪委推出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开接受网络举报。不清楚的是,该网站迄今收到多少网络举报。中纪委称,从2008年到2012年,中纪委收到30.1万件网上举报。也有中国媒体报道称,从2013年9月2日至2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举报网站20天内统计的网络举报数量达15253件,日均超过760件。
中纪委曾于2009年10月开通纪检监察举报网站。之后,当局曾调查了一些网上举报,并处理了一些职位低的官员。
不过,路透社报道指出,尽管新规定出台,但那些通过政府渠道之外的方式举报的人依然不能受到保护,比如在微博上进行举报,或者通过媒体举报。
乐然/苗子(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