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布《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
2021年4月27日(德国之声中文网)本周一(4月26日),中国国家安全部公布了《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简称:《规定》),给各个单位制定反间谍防范级别提供了法律框架。并明确了国家安全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负有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责任。《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此次公布的《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在执行层面上的内容补充。后者于2014年11月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当时签署第1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当时《反间谍法》的施行,意味着1993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被予以废止。
定义“重点责任单位”
新公布的《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从责任、阿桑奇:拜登政府不放过 24组织声援指导、检查和法律责任几个方面对中国各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落实反间谍安全防范责任制定了明确的框架。规定上述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规定》在第九条定义了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的“重点责任单位”,明确指出应“做好本单位出国(境)团组、人员和长期驻外人员的反间谍安全防范行前教育、境外管理和回国(境)访谈工作”。属于应该执行上述规定的单位,包括中国的各类科研机构。
鼓励举报 保安全
同时,新《规定》还指出公民、组织可以通过国家安全机关专门设立的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受理平台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布的其他举报方式,举报间谍行为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以及各类反间谍安全防范问题线索。因举报间谍行为或者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中国的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在执行反间谍安全防范检查时,新规允许中国国家安全机关通过查验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设施,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此外,国家安全机关还可以对使用专用设备,对有关部位、场所、链路、网络进行技术检测。对有关设备设施、网络、系统进行远程技术检测。
在问责机制中,新规定建议对未执行间谍安全防范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美国的“中国间谍”
在包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西方国家和中国的关系因华为、新疆和香港等问题不断陷入紧张的背景下,《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凸显了中国对相关领域潜在威胁的重视。近年来,不断有华人或与中国有关系的人在美国因涉嫌为中国从事间谍活动被捕,包括中国女间谍“方芳”(英文名Christine Fang)以及因被控窃取及走私医学样品而被一度逮捕的中国籍哈佛学者郑灶松。美国国务卿蓬佩奥(Mike Pompeo)2020年9月在接受《纽约邮报》(New York Post)采访时表示,纽约的中国领事馆正被中共用作在美国从事间谍活动的主要中心,"他们在从事一些活动,已经越过了正常外交活动的界线,更类似于间谍所做的事情"。
美国也有非常严格的反间谍法(Espionage Act)。美国国家安全局前雇员斯诺登就是被控违反《间谍法》及盗窃政府财产。另外,美国还根据间谍法对维基解密创始人阿桑奇提出17项指控。如果定罪,阿桑奇可能面临长达175年监禁。美国不承认阿桑奇是记者,因此说指控无关新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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