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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養孩子,上了些年紀又何妨

轉載或引用務請標明「德國之聲」<br>本站網址:www.dw-world.de/chinese2004年12月14日

因考慮到人口老年化的趨勢還在繼續加劇,德國政府計劃調整有關規定,便於讓上了些年紀的夫婦也享有收領養孩子的權利。聯邦家庭部的一名發言人已向「世界報」證實了以上政府的計劃。她說,今天,越來越多的夫婦推後生育孩子的年齡,這一變化也應該反映到「領養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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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家有一名俄羅斯養女圖片來源: dpa

許久以來,德國適用著一份「領養兒童規定」,它將35歲作為領養孩子父母的最高年限。然而,一對45歲的夫婦就一定太老了,不適於領養孩子了嗎?領養兒童家庭協會不這麼看,他們認為,有著更豐富生活經驗的父母對孩子來說絕對不是什麼壞事。況且,是不是合格的父母,不能一概而論。近些年來,聯邦家庭部下屬各州少年局就已開始了向年紀較長夫婦介紹領養孩子事宜。

「領養兒童規定」是在各州少年局提出建議基礎上綜合而成了書面文件,這一文件將最晚將於明年得到全面更新修改。前一次改動是在兩年前,為了使國際領養兒童手續透明化,杜絕販賣兒童的骯髒交易,德國於2002年在「海牙領養協定」上簽了字,成為這一組織的會員。成為海牙協定會員之後,德國調整了「領養兒童規定」。

本次修改「領養兒童規定」的一個核心內容是領養外籍兒童。按照目前的統計,德國所領養兒童中,外國籍身份的佔越來越大的比例。最著名的例子莫過於德國總理施羅德夫婦收養了一名俄羅斯女孩。他們的這一行動在媒體間激起很大波瀾,也正是如此,領養外國兒童以及父母的合適年齡也就此成了公眾辯論的話題之一。辯論中,處於守勢的施羅德一直堅持以「民法沒有對領養父母年齡做規定」為由,據不承認有犯規的疑點。

去年,全德國共有5338名兒童被領養,其中344名被其親屬領養,2980名兒童為單親領養(佔一半多),2012名兒童的領養父母沒有結婚。按照目前的規定,養父母沒有結婚的話,兒童只能被其中一方領養,同性戀家庭也是如此。修改後的規定將允許同性戀夫婦共同領養孩子。

德國領養兒童的數量近年來呈下降趨勢。國內東西向比較顯示出,前東德領養的兒童數量要低於西部,這要歸功於東部「計劃生育」做得更到位,「計劃外」兒童很少出生。全德國範圍內,登記領養的需求大於可供領養的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