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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授法」翻盤後,大學收費有恃無恐

轉載或引用務請標明「德國之聲」<br>本站網址:www.dw-world.de/chinese 2004年8月2日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7月27日作出裁決,判聯邦政府有關引進青年教授職稱的法律修改案無效。很快,憲法法院還將對另一項聯邦政府做出的「禁止收取攻讀第一學位的學費」法律修改案進行判決。人們有理由擔心,憲法法院會根據同樣的原則推翻此修正案,從而為高校收費掃清法律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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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蘭克福的大學生抗議收取學費圖片來源: AP

巴伐利亞、薩克森和圖林根三個州聯合通過憲法法院推翻了政府的法律修正案,在德國再次引發了關於聯邦體制的討論。在德國,教育是各個州的事務,聯邦政府不能越權干涉,這也是憲法法院的判決依據。憲法法院不久還將判決另一項聯邦政府法律修改案:應德國教育部長布爾曼博士的要求,新的高校框架法規定,在全國範圍內,禁止收取攻讀第一學位的學費。紅綠聯合政府擔心,憲法法院會根據同樣的聯邦體制原則,否決「禁止收取攻讀第一學位的學費」法律修改案。

綠黨議會黨團主席克麗斯塔.薩格爾8月2日對「柏林日報」說:「上周憲法法院作出判決後,我預計『禁止收取攻讀第一學位的學費』也凶多吉少。」社民黨教育政策發言人約爾格.陶斯說:「雖然還沒有判決,但我看禁止收學費的法律有點懸了。」薩格爾說,如果阻擋不了高校收費的大趨勢,那執政黨就會爭取盡量減少損失,想出一個兼顧學習費用和生活費用的模式,譬如與收入掛鉤的獎學金制度。

社民黨和綠黨的政治家認為,有了這一判決,聯邦制委員會中的有關聯邦體制的討論必然會使各州的教育立法地位得到加強,而教育部長布爾曼提出的關於加強聯邦政府教育立法地位的建議也將更加不現實。上周憲法法院作出對聯邦政府不利的判決後,布爾曼立即提出要馬上再次修改「高校框架法」。

德國由聯盟黨執政的州計劃從2006年開始引入高校收取學費制度,執政的社民黨認為高校收費是違反社會國家原則,是將國家應該負責的教育事業私有化,收取的學費也不能從根本上解決高校的經費不足問題。

收取學費,大學校長們摩拳擦掌

德國關於高校是否應該收取學費的討論已經進行了10年,支持方與反對方觀點差別很大,爭吵非常激烈。今年6月份,德國高校校長聯席會議以70人同意、12人反對和8人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一項聲明,支持高校收取學費。高校校長聯席會議主席彼特.戈埃希藤斯說:「現在在所有的社會福利領域都要求個人承擔越來越多的責任,為什麼教育事業就不能這樣做呢?」

高校校長聯席會議作出建議,學費應該分兩步走:頭兩個學年每學期收學費500歐元,然後各高校自由決定每學期收多少。對於第三學年以後的收費數額,各高校有著不同的設想,例如有的建議每學期1000歐元,有的建議每學期3000歐元。戈埃希藤斯說,如今不少大學生有能力支付房租、手機和汽車,而學費與此相比不過是個小數目,每個學生都應該能支付得起。

高校校長聯席會議為收取學費提出的附加條件是,收取的學費必須歸各高校支配並用在提高教學品質上,國家財政不能伸手掠奪,政府也不能以此為藉口減少對教育事業的撥款。但是,高校的校長們對此並不都報有信心,不少人擔心財政部長到時候肯定會眼紅,想辦法將學費納入國庫。這一擔心不是沒有根據:目前德國一些大學已經開始收取數額不小的註册費和學期超時費,而這些收入大都流進了國庫,沒有讓高校得到什麼油水。

德國的大學生組織對校長聯席會議的聲明給予了嚴厲的批評,認為校長相信政府教育經費不會因收學費而縮減的想法太天真,他們的聲明為政府逃避教育義務提供了很好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