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平觀察:納粹集中營始於「再教育」
2021年2月21日(德國之聲中文網)這是一篇關於納粹集中營建立過程的讀書筆記。摘自英國歷史學家理查德‧J.埃文斯(Richard J. Evans)十多年前出版的納粹歷史研究三部曲中的兩部:《第三帝國的到來》(The Coming of the Third Reich)和《當權中的第三帝國》(The Third Reich in Power)。中文版於2020年由九州出版社出版,譯者為哲理廬。
1. 納粹集中營一開始就是用來屠殺猶太人的嗎?
不是,國會縱火案之後,納粹對德國共產黨和其他異議人士進行了全面的鎮壓。鎮壓的規模過於龐大,以至於州監獄和拘留所根本不夠用。
因此,希姆萊於(1933年)3月20日對媒體宣佈,將在慕尼黑郊外的達豪(Dachau) 開設"一座政治犯集中營"。它將是德國的第一座集中營,並且為未來設立了一個不祥的先例。 納粹報紙第二天報導,設立集中營的目的,是監禁受到"保護性 羈押"的"全部共產黨幹部,必要時還包括帝國國旗團和社會民主黨的幹部"。
2. 納粹集中營也被稱為"再教育營"。
那些最起勁的抱怨者都被送進達豪進行"再教育",以此殺一儆百。這些舉措和嚴格控制勞工以及廢除工會等措施壓低了工人的實際薪水。
同性戀的非正常行為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無可救藥的非正常行為(據希姆萊估計佔同性戀 中的2%,大概4萬人),剩下的那些非正常行為都可以通過再教育矯正過來。希姆萊認為再教育最好在集中營完成,因此這種再教育必然主要是嚴酷的懲罰,藉以恐嚇他們不要再犯。
3. 強迫勞動和集中營本身,都不是納粹的原創。
歷史總是在重複--所謂志願勞役,其實不是納粹黨的發明,在納粹所謂志願勞役,其實不是納粹的發明,在納粹奪權之前便已經存在了。集中營也不是納粹的原創。
設立集中營來關押真正的或者所謂的國家之敵,當然不是原創的想法。英國人在布爾戰爭(Boer War)Ⅲ中曾用這種集中營關押敵方的平民,裡面的條件通常非常惡劣,囚徒的死亡率很高。
4. 煽動、謠言和誹謗也是拾人牙慧。
宣傳部在一份內部備忘錄中警告,"毫無根據的謠言正在四處流傳。"精心策劃的媒體宣傳未能消除這些謠言。於是--任何公開批評行動的人 都立即被捕。按照媒體報導,警方發布了"言辭激烈的告示,警告叛亂分子和邪惡的煽動家"。"散佈謠言、惡意誹謗納粹運動和元首的 人"都遭到威脅,"要送他們進集中營"。當局的高壓政策一直持續 到8月上旬,人們對未來惴惴不安,害怕自己被捕。
5. 集中營裡的暴行也一再重演。
(指揮官)瓦克勒在希姆萊的授意下,採用了一套暴力而恐怖的管理制度。4月11日,新上崗的黨衛隊看守把4名猶太囚犯帶到大門外當眾槍斃,聲稱他們企圖逃跑。其中一人沒有當場斃命,被送往慕尼黑的醫院,在那裡不治身亡。
他沒有招供,被帶回了牢房,渾身疼痛,身上滿是傷口和淤青,臉上淌著血,幾乎無法行走。施洛特貝克受到了看守的善待,但看守告訴他,為了防止他自殺,他們必須讓牢房的燈一直亮著,並且定時來查看。
6. 施暴者可能只是臨時穿上一件輔警的衣服。
許多施暴者的輔警身份根本不能合法化他們所犯的罪行。畢竟,給某人穿上警服,不等於發給他一張執 照,可以去殺人、洗劫辦公室、沒收資金,或者去逮捕、毆打、折磨 他人,不經審判就把他人囚禁於倉促設立的集中營。
7. 黨大還是法大?
希特勒公開承認自己的行為非法,但司法機關對此卻沒有提出任何批評。相反,國會還熱烈歡迎希特勒的自我辯護,並通過了一個感謝希特勒的決議。總統辦公室主任奧托‧邁斯納(Otto Meissner)以 病危總統興登堡的名義發送了一份電報,表達了總統對行動的支持。 一部法律迅速得到通過,賦予之前的行動以合法性。
8. 集中營系統化,虐待也系統化。
納粹當局的鎮壓和監控機制在希姆萊黨衛隊支持下逐漸系統化, 對集中營產生了顯著影響。1933年奪權之後的頭幾個月,納粹黨迅速建立了不下於70座集中營;另外還有位於沖鋒隊各支部的審訊室和 小型監獄,這些機構不為人知,但可能數量更多。當時,這些機構關 押了約4.5萬人,被看守毆打、拷問和習慣性侮辱,數百人被虐待致死。
9. 納粹集中營的用途開始發生變化,用來關押低端人口。
按照希特勒和希姆萊的理解,清洗工作的目標是淨化日耳曼種族,消滅其中的不良和墮落成分。這樣一來,集中營囚犯的構成開始發生改變,囚犯數量開始上升。比如到了 1937年7月,達豪集中營1146名囚犯中有330人是職業罪犯,230人是觸犯了福利管理規定被判服勞役,93人是在巴伐利亞警局反流浪漢和反乞丐的行動中被抓進去的。也就是說,57%的囚犯已經不是政治犯了, 這與1933-1934年的情況形成了鮮明對比。
10. 納粹集中營的用途再次發生變化。從國外回來的猶太人,被關進了集中營。
巴伐利亞政治警察在1935年頭幾個月注意到,"不受歡迎的人"又回來了,於是下令: 基本上我們可以認為這些不是雅利安人的人都是因為政治原因選 擇移民,儘管他們說自己只是前往國外開始新生活。回來的男人將被送進達豪集中營,回來的女人將被送進莫林根集中營。
11. 大規模關押和虐待猶太人。
針對猶太人,特別是針對猶太人教堂的行動,很快就會在全國開展起來。……須為在全國逮捕2萬-3萬猶太人做好準備,仍然擁有財產的猶太人須"優 先"處理。
12. 這個民族不能住飯店、去餐館、上學、租房。
希特勒認為,不能給猶太人特殊隔間,應該禁止猶太人使用長途列車的臥鋪車廂和餐車。 他還確認可以禁止猶太人進入知名餐廳、豪華旅館、公共廣場、人流 較大的街道和小型住宅區。此外,猶太人也不能上大學。到了1939年4 月30日,猶太人被剝奪了租房的權利,這為將他們趕往猶太人聚居區 鋪平了道路。現在,只要房東為他們提供了另外的住所--不管多破 --他們都會被驅逐出現在的住所,而且不能申訴。市政機關還可以命令猶太人把自己房子的一部分轉租給其他猶太人。
13. 傳說納粹黨徒音樂和藝術修養很高?
本書作者並不這樣認為。希特勒帶他們去看畫展,他們只會去啤酒館爛醉。下面這個例子更是對音樂的凌辱--接受處罰的囚犯按規定會被打5次、10次或25次不等,並被迫大聲 喊出鞭打的次數,如果數忘了,警衛就會重新開始打。規定的藤條常被換成打狗的鞭子、皮帶甚至鐵桿。囚犯常常會被打到失去意識。囚犯被打得大聲慘叫時,監獄常會讓懂音樂的囚犯組成的集中營樂隊演奏樂曲蓋住叫聲。
14. 普通德國人和納粹集中營有沒有關係,他們真的那麼無辜嗎?
認為絕大部分德國人都支持納粹政權的鎮壓政策並非全無道理。這種說法正確地指出,納粹當局非但沒有掩蓋鎮壓機構和措施的存在,還定期在報紙和各種宣傳機器上宣佈死刑判決、有期或無期徒 刑判決、審判異見人士和傳謠者等。因此,這種觀點認為,讀到報紙 的絕大多數德國人並不反對鎮壓。
15. 實際上這些宣傳還有其他目的。
政府在鎮壓離經叛道者和異見人士之後再廣而告之,主要是為了嚇唬數百萬德國人,防止他們也走上反抗的道路。納粹黨曾經公開威脅要把散佈有關清洗羅姆謠言的人關進集中營,這反而暴露了所有相關報導不敢明說的東西。
16. 納粹政權得到了全體人民的支持?
納粹的意識形態不斷強調,他們的政權在各個方面都受到全體人民的支持,但實際上蓋世太保公開吹噓的雄心大志不過是一種恐怖手段,借此讓德國大眾認為蓋世太保特工無處不在,無所不曉。的確,那些受歧視的邊緣群體是被送進了集中營;但我們不能只 看這些,因為還有數量遠過於此的政治異見人士和其他被法院判為異常的人被送進監獄。
17. 走出集中營,你必須絕對保持沉默。
也曾經有數千名囚犯獲釋,得以走出集中營,尤其是在1933- 1934年。"我知道,"一個集中營高級官員向瓦爾特‧波勒發放釋放文書時告誡他,"你在這裡看到了一些公眾可能並不完全知情的事情。但你出去之後必須絕對保持沉默。明白嗎?如果你出去亂說話, 你很快就會回來的,那時候你就知道亂說話的下場了。"
18. 集中營裡發生的事情,當時很難找到證據。
在集中營裡,囚犯和親朋好友之間的聯繫受到限制,按紀律,集中營軍官和警衛也不能和外人聊自己的工作。集中營裡發生的事本會成為一個永遠的謎。
19. 貪婪的無良企業,也是歷史的重演。
到了1937年,事實上德國所有的大型公司都在參與分贓行動。像安聯這樣的大公司放棄了之前的猶豫,變得越來越勢利,開始借猶太人保險公司被迫放棄業務的困境謀利。只要有機會,安聯還給收購猶太人財產和資產的人提供抵押貸款。
20. 結局:大屠殺。
1938年11月16日,大迫害結束之後,海德裡希終於下令抓捕猶太 人,這次抓他們的目的可不是之後再放他們重新回歸德國社會,跟以前一樣繼續自己在第三帝國統治之下的生活。
長平是中國資深媒體人、時事評論作家,現居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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