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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舍爾答辯簽證事件

德國之聲中文網2005年4月25日

今天(4月25日),聯邦外長菲舍爾走上了聯邦議院專門設立的簽證調查委員會的「被告席」。菲舍爾承認了責任,但暗示責任不在弗爾默爾命令,而在前任政府。調查詢問仍在進行中,菲舍爾開始發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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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舍爾當庭而立圖片來源: AP

德國各界翹首盼望的這一天終於來了,且電視台實況轉播。菲舍爾站在受調查者的位置上,把反對黨關於2000年3月他的外交部的所謂「弗爾默爾命令」是造成德國簽證被大規模濫用的指責駁了回去。

質詢至此已經進行了3個小時。經這3小時「折磨」,菲舍爾終於發怒了,他說:「我是在醫生這兒接受記憶力檢查嗎?這裡到底想幹什麼?」

然而,在此前的引子發言裡,菲舍爾承認他也負有責任。他說,他在2000年夏天前往烏克蘭訪問之前才知道駐烏克蘭大使館發生的這個問題,但把這事看成是使館缺人造成的。他不記得曾收到過與此有關的有系統有組織的犯罪活動的報告。他說:「我本應該早一點得到訊息,早一點插手的。「」這是我的錯失。這是我作為負有責任的主管部長的錯誤。」但他同時攻擊聯盟黨濫用這一事件來貶低政治對手。

在長達兩個小時的引子聲明中,菲舍爾也承認1999年10月一道命令的是個錯誤:「這是一道引起嚴重後果的命令。我對此承擔責任。」這道命令的結果是,放棄了對一個上屆政府提出的旅行保護保險的進一步審核。菲舍爾當時上任只一年。那道命令並沒有送到他和外交部領導層這裡。儘管如此,他表示為此承擔責任。

菲舍爾接下來說,弗爾默爾命令明確規定,必須遵守現有法律,因此這道命令「絕不可能成為基輔情況發展的原因。」在1999至2001年間,基輔大使館頒發的簽證數量增加了一倍,達30萬份。那些偷渡組織者以犯罪的方式獲得了大量簽證,把許多黑工和被迫賣淫者送入了德國和其它歐盟國家。

外交部長先生又強調道:「我認為基輔只是單獨的情況。客觀上是個特例。」在那裡發生了刑事犯罪的活動。但是,菲舍爾認為,以原外交部國務秘書而名的2000年3月的命令對此是沒有責任的。他說,這道命令本該以他而名,因為他是簽了字的,「這道菲舍爾命令絕不可能是基輔情況發展的原因。」據那道命令,只有在對有關簽證申請不存在必須拒絕原因的情況下,也可在「兩可情況下以旅行自由」的原則尺度為准。

菲舍爾強調,紅綠政府遵循的是一種世界開放政策,但是,就此而言已經「很難說這是基於綠黨的意識形態」的了。他說,德國不能自我封閉。他說,他不知道聯邦總理施羅德和內政部長席利是否涉及這個弗爾默爾命令,「聯邦總理在我的記憶中沒有。」

在他的長篇講話開頭時,他就強調道,他身為部長為此承擔責任,「要數誰沒有責任,那我是最後一個。」但他同時指責聯盟黨把這個事件醜聞化,並濫用於貶低政治對手,「這是卑鄙的,跟澄清事實扯不上關係。」

菲舍爾還指出,在東歐變化的過程中,德國政府的政策是上屆政府政策的延續,「在我看來,這並不是推卸責任,」他說,他的上屆政府的德國開放政策是正確的。

小資料:簽證事件發展過程

1999年9月2日:外交部一道命令規定,缺乏對邀請人信用的審核不能單獨作為拒簽的理由;

1999年10月15日:外交部給所有駐獨聯體國家外交領事機構發布命令,在提供1995年後由ADAC開具的旅行保護保險的情況下,今後在頒發訪問簽證方面原則上放棄審核旅行目的和返回意願;

2000年3月3日:由外交部國務秘書路德格爾.弗爾默爾(Ludger Volmer)提議的一道命令生效。這個由菲舍爾部長簽了字的命令擴大了審核簽證時的考慮空間。在兩可的情況下,按旅行自由的原則來作出決定;

2000年3月9日與13日,聯邦內政部長席利書面就3月的外交部命令提出質疑,認為這道命令違背外國人法和申根協定;

2000年3月14日,在聯邦總理府干預下,菲舍爾與席利就此會談;

2001年5月2日,外交部指示國外機構接受私人企業家海因茨.庫布勒爾的「旅行保護護照」。聯邦刑警局表示擔心偷渡犯罪案增加;

2001年5月底:聯邦內政部向外交部通報了安全部門瞭解的情況;

2001年8月3日,外交部規定10月1日終止執行90年代中以來的旅行社程序。規定每個申請人必須親自與其旅行保護保險公司談;

2002年1月29日,根據外交部的命令,旅行保護保險函今後在外國也可直接出售。在基輔,一些人以最高1000美元的價格出售這種保險函;

2002年2月8日,德國駐基輔大使向柏林報告道,他的大使館都快被持旅行保護護照的簽證申請人給淹沒了;

2002年6月28日,外交部,指示在烏克蘭不再認可庫布勒爾的旅行保護護照;

2003年3月28日,旅行保護險在全世界不再作為擔保聲明的替代品被認可,而僅僅被視為醫療和返回保險的證明;

2004年2月9日,科隆地方法院給搞一個集團偷渡的烏克蘭人只判了5年徒刑;

2004年10月28日,一個加嚴了的入境規定(所謂克洛伯格命令-Chrobog-Erlass)取代了弗爾默爾命令,取消了「在兩可情況下以旅行自由」原則為准的規定;

2004年12月17日,聯盟黨議會黨團成功地在聯邦議院推出設立了一個針對簽證事件的調查委員會;

2005年1月20日,調查委員會開始工作;

2005年2月11日,外交部國務秘書弗爾默爾辭職。

(平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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