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訪人員被判刑?
2012年12月3日(德國之聲中文網)《北京青年報》12月1日刊發的一篇報導稱,北京朝陽區法院以非法拘禁的罪名對河南長葛的10名截訪人員判處幾個月到一年半不等徒刑。報導稱這是北京首次判決外地截訪人員,並援引業內人士表示,該案具有明顯的積極意義,是對地方政府以截訪為名肆意限制人身自由說"不",對北京"黑監獄"也將起到有效的震懾作用。
"案件沒有宣判"
消息很快被各大門戶網站轉載,並在網上引發熱烈的反響。但就在第二天,英文的《中國日報》報導援引朝陽區法院一位發言人的話說,有關截訪者被判刑的消息是"假新聞"。這位發言人表示,法院就涉及河南某市官員的案件舉行了聽證,但並沒有做出判決。報導稱法院正在進行交涉,要求媒體做出解釋和道歉。人民網也發布消息稱,該報記者從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瞭解到,案件尚未宣判。
關注此案的北京維權律師劉曉原對德國之聲表示,從北京法院系統的說法看,截訪人員被控非法拘禁的案件是有的,所謂的"假"不過是記者提前爆料。"看來是有這樣的事情,只是沒有宣判,讓媒體記者提前報導出來了,並且把幾個人的量刑都報出來了。"
根據《北京青年報》報導,今年5月,北京警方查處了一處河南地方政府設在北京的關押訪民的截訪點,抓獲10名截訪人員。今年9月和11月,朝陽區法院兩次開庭審理該案,11月28日第三次開庭宣判10名被告非法拘禁罪成立,一名主犯被判刑一年半,其餘9人分別被判幾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報導還稱,有10名受害訪民旁聽了法院的審判。美國之音中文網援引一位河南訪民表示,她就在現場旁聽,法官還說訪民可以獲得判決書。關注訪民權益的網站"權利運動"的負責人胡軍也認為,該案的審理應該已有了判決結果。而這個案件並不是第一次有截訪人員被訴諸法律責任,但打壓訪民的做法仍然在繼續。專門從事截訪的"安源鼎"保安公司被媒體曝光後,也沒有聽到有關責任人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下文。
"截訪是政府行為"
《北京青年報》這篇被指責作假的報導已在網站上被刪除。令人不解的是,《中國日報》的辟謠報導在網上也已被刪除。
劉曉原認為,從刑法關於非法拘禁的量刑規定看,如果最初報導的量刑屬實,制裁力度是很輕的。他同時指出,多年來,儘管訪民被侵犯人權,遭受人身傷害的現象非常普遍,但截訪人員被追究非法拘禁的例子極為少見。但他認為,即使這一次的司法程序追究了截訪人員的法律責任,也無法從根本上杜絕截訪的現象。
"因為截訪是政府行為,截訪人員都是地方政府、司法或行政機關派出去的,或者他們僱用的。他們把訪民抓走、或關押在某個地方,都是政府出錢的。如果現在僅僅只判了幾個截訪的人,對地方政府官員沒有任何處置,並不能起到震懾作用。"
劉曉原指出刑法中"非法拘禁"的犯罪主體只涉及到自然人,只能追究個人的責任。他的建議是,把"非法拘禁"的犯罪主體從自然人擴大到單位,包括地方政府和執法機關,就會由具體執行截訪的人和單位負責人共同承擔刑事責任。"如果刑法作這樣的修改,或許對官員會有震懾作用。"
作者:葉宣
責編:李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