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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後首案 鄒幸彤等6人疑因「六四」獲罪

2024年5月30日

香港23條立法實施之後,香港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等人成為第一批因新法而被逮捕者。港府指控,鄒幸彤在「某個敏感日子」前夕,利用另外5人在匿名社媒平台發佈「具煽動意圖的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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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香港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2021年6月5日獲保釋後接受記者訪問。(資料照)
圖為香港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2021年6月5日獲保釋後接受記者訪問。(資料照)圖片來源: Kin Cheung/AP

(德國之聲中文網)「六四」35週年前夕,港警週二(5月28日)首度依《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即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拘捕了6人,年齡介於37歲至65歲,其中一人是自2021年便已被收押在懲教所的香港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

警方指控,鄒幸彤自今年4月起透過另外5人,「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在匿名的社媒平台發佈「具煽動意圖的帖文,挑起市民對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及司法機構的憎恨,及意圖煽動網民在較後期間組織或參與非法活動」。

警方還表示,在搜索了其中5人的住所後,發現可能曾被用來發佈「具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設備。《明報》、香港01等港媒消息指出,這5人是鄒幸彤的母親鄒劉華珍,以及前支聯會常委劉家儀、關振邦、社民連義工李盈姿、民主派前荃灣區議員陳劍琴。

這6人此次被控犯下「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依照《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規定,此罪最高可判處7年監禁;若涉及「勾結外國勢力」,刑期可增至10年。該法於今年3月「高效」通過,加重了「煽動叛亂」等罪行的量刑,且只要跟「外國勢力」有關還會罪加一等。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被認為會對公眾造成嚇阻效果。香港警務處28日的新聞稿內,還對「意圖危害國家安全的分子」喊話道,「不要妄想能在網上以匿名方式逃避警方的追查」;對社會大眾,港警也呼籲應「認清事實」、勿被「煽動」參與非法集會。

疑因「六四」貼文獲罪

據香港電台等港媒報導,香港保安局長鄧炳強在記者會上被問到,警方所謂「敏感日子」指的是不是「六四」、是否只要提及「六四」就犯法;他回應:「日子本身並不重要,最重要是這些想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利用這些課題煽動市民憎恨中央政府、憎恨香港政府及憎恨司法機構的行為,這正正是犯罪所在的地方。」

此次涉案的臉書粉絲專頁名為「小彤群抽會」。根據專頁上的公開資訊,其建立日期為2023年5月,管理員所在的主要國家包含英國;截至週三(29日)中午,專頁按讚數約有4千5百多個,並且有7千2百多個追蹤者。

在今年4月之前,該專頁大多發表跟鄒幸彤有關的案件進展;自4月30日開始,則每日發佈「倒數」貼文,預計連續35天,紀念「六四」天安門事件滿35週年。

這一系列「倒數」貼文加上了「記憶與改寫記憶的抗爭」的標籤,內容主要以第一人稱記述鄒幸彤個人參與往年「六四」紀念活動的經驗。

該專頁的貼文寫道:「『5月35日』『35周年紀念』的『35個片段』,既是個人經歷的分享,也是一份『證詞』……請大家一起書寫歷史,把公共記錄呈現在陽光之下。」不過,這些貼文並沒有直接呼籲民眾組織或參與今年任何紀念「六四」的集會。

鄒幸彤是一名大律師,曾擔任泛民主派團體香港支聯會的副主席。支聯會曾長達30年舉辦紀念「六四」的維園燭光晚會,直到2021年在《香港國安法》壓力之下宣佈解散。

2021年「六四」前夕,鄒幸彤曾在社媒平台號召民眾參加維園紀念晚會,後來遭以「煽惑集結」等罪名起訴並裁定有罪;她上訴之後一度獲判無罪,但今年1月又被恢復原審定罪

其他據悉涉案者劉家儀、關振邦等人則曾於去年「六四」當天到維園進行「個人悼念」,被拘捕之後獲保釋;李盈姿亦曾被控持標語紀念「六四」而被捕。

香港網路言論自由再遭限縮

鄒幸彤等人被捕之後,人權團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在社媒平台X上呼籲港府立即釋放鄒幸彤等政治犯。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部主任布魯克斯(Sarah Brooks)則表示,港府此舉是再度打壓言論自由。她說:「政府可恥地企圖禁止人民紀念即將來臨的紀念日,這對於那些被在天安門鎮壓時遇害的人及其家屬來說,是一種侮辱。」

法新社引述美國喬治城大學法學院學者黎恩灝觀點,認為港府此舉似乎顯示,以後民眾在公開在網路上討論或發表意見,也都可能被視為「煽動」或「危害國家安全」。

黎恩灝也提到近期〈願榮光歸香港〉一曲遭港府全面禁止一事。他說:「在香港,數位空間的言論與表達自由範圍顯然縮小了。」

香港抗議運動的「主題曲」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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