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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憲法法院推翻「禁止高校收費法」

轉載或引用務請標明「德國之聲」<br>本站網址:www.dw-world.de/chinese 2005年1月26日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1月26日作出判決,宣佈聯邦政府的禁止高校對第一學位徵收學費的法規無效。這樣,德國高校收費的法律障礙已經被掃除。但是憲法法院同時也指出,這一判決還並不等於是判定高校允許收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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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堂不是電影院,收費不是想當然圖片來源: AP

去年11月9日起,聯邦憲法法院開始審理「聯邦教育框架法」中禁止對第一學位高等教育收費的規定。長期以來,德國各界圍繞高校是否收費展開了激烈政治討論。2002年,社民黨和綠黨的紅綠聯合政府修改「聯邦教育框架法」,規定對能夠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第一學位或者只超過期限少許的大學生,不可徵收學費。

基民盟執政的州如巴符州、巴伐利亞、漢堡和薩克森州認為聯邦的這一「禁止高校收費」新法違犯了教育自主權由州一級掌握與實施的原則,向聯邦憲法法院提出了起訴。

不是政治意義上的判決

憲法法院今天在宣佈判決時認為,「禁止高校收費法」超出了基本法中定義的聯邦在高等教育上的權限。德國基本法規定,在高等教育事務上,聯邦教育立法的目的是建立生活水準上的平等和經濟上的統一,而「禁止高校收費法」顯然不是達到這兩個目的所必須的。

憲法法院大法官哈瑟默爾說,「我們判決時並不考慮高校收費在政治上是否合理」,也不考慮高校收費是否會限制科學自由和學習自由,而僅僅是判定聯邦是否超越了它的立法權限,而答案是聯邦沒有禁止高校收費的權利。他還進一步解釋說,只有在高校收費為各州居民帶來極大利益損害或者導致大規模學生遷移時,聯邦才有權干涉。

在德國,教育的管理主權主要在各州政府,各州文教部長聯席會負責協調全德範圍內的教育政策,而聯邦政府只有通過「德國高校框架法」來管理高等教育的權限。

2004年7月,聯邦憲法法院在另一樁有可比性的案子中也作出了不利於聯邦的判決,推翻了聯邦政府有關引進青年教授職稱的法律修改案,其根據也是聯邦政府越權干涉了州級立法。去年年底,德國的聯邦制改革方案破產,導致改革最終失敗的原因是各州反對聯邦在高等教育領域爭取更多權限的提案。

高校收費實際上已經局部開始

迄今為止,只有巴伐利亞州、巴符州、漢堡州和下薩克森州宣佈要對高校收費,其中巴伐利亞可能從今年9月份開始的冬季學期起就實行收費制度。聯盟黨建議將收費標準定在每學期500歐元,學費將一律直接供各專業系使用。其實,高校收費已經在各州有條件地陸續開始,例如北萊茵-威斯特法倫州的大學2004年夏季學期開始,為大學生設立「學習帳戶」,超過常規學習時間還不畢業的大學生將被要求付費,學習時間超過常規學習時間1.5倍的大學生將被要求交納每學期為650歐元的學費。

關於高校收費的正反意見

反對者擔心,高校收費會不利於低收入家庭子女入學,還會造成不收學費的州的大學人滿為患的局面。聯邦教育部長布爾曼女士堅決反對高校收費,警告高校收費會帶來社會的不平等,違反社會國家原則,且收取的學費也不能從根本上解決高校的經費不足問題。聯盟黨巴符州教育部部長弗蘭肯貝爾格則認為,高校收費會提高教學品質,激勵學生盡早完成學業。

根據德國聯邦統計局的最新數字,德國目前有196萬大學生,其中有26萬是在攻讀第二個學位。按照目前的統計,德國能在規定期限學完的大學生,為數並不多。

德國的「大學生反高校收費行動聯盟」在得知憲法法院否定了「禁止高校收費法」後,宣佈將在各大學組織抗議活動。該組織說,高校收費會為學生的社會階層結構造成負面影響,沒有哪一種收費模式是符合社會公正原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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