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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专利局取消对人类胚胎及胚胎干细胞的专利

2002年7月25日

设在慕尼黑的欧洲专利局根据绿色和平组织2000年2月的申诉,在很大程度上取消了爱丁堡大学申请的“EP695351”号专利。由此而撤回了一切与人类胚胎干细胞以及人类胚胎有关的专利,仅保留不是由胚胎产生的人体细胞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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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专利局标志

绿色和平组织的专利与基因技术专家特恩博士对欧洲专利局的这一决定表示欢迎,他说,“取消对人类胚胎及胚胎干细胞的专利,这对绿色和平组织和其他申诉者来说是一大成功。”

专利审核者对此提供的理由是,该项专利的主要组成部分在技术上不可行,此外,包括德国、意大利、荷兰等政府在内的14个申诉方提出的伦理上的考虑因素也获得了批准,因为根据欧盟基因专利基本准则,将人体胚胎应用于商业目的是受到禁止的。

特恩博士认为,“这一案例说明,欧盟基因专利基本准则未来根本不足以阻止相关的人体胚胎专利产生。”与过去做出的一些决定相比,可以看出专利局是如何任意行使基因专利基本准则的。例如EP322240号专利:2001年8月底,专利审核者驳回了反对人与动物杂交体专利的申诉,尽管他们在此并没有排除将人体胚胎应用于商业目的的可能性。

“欧盟基因基本准则应该明确地禁止与胚胎、人体组成部分、生物及其基因相关的专利。否则有关伦理的问题只得听命于单个专利审核者的意愿。”德国联邦议院将在下一届立法会议期间就是否以及如何实施欧盟基因专利基本准则做出决定。

根据绿色和平组织的调查结果,在此期间已经又提交了10多个涉及人类胚胎的专利,其中包括爱丁堡大学的多项申请。欧洲专利局多年来已向哺乳动物、植物以及人类基因颁发了专利。专利局很有可能再次面对胚胎专利的问题。据估计,专利持有者将针对星期三的决定向技术投诉部门提起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