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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自制绞刑架-“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

转载或引用务请标明“德国之声”<br>本站网址:www.dw-world.de/chinese2004年5月22日

在德国的积极推动下,“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于1997年获得了欧盟各国的通过,旨在保持欧元币值的稳定。该公约中明文规定,每年新增国债不得超过欧盟各成员国国民生产总值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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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芬兰财长(左)犀利的眼神,埃歇尔百喙莫辩图像来源: AP

然而大约6年后的今天,恰恰是欧元区最大的三个经济体-德国、法国和意大利的财政赤字难以满足公约中规定的要求。为此,在欧盟内部引发了一场是否有必要“软化”公约,灵活掌握的讨论。欧洲近年来的经济萧条众所周知,经济结构弊端积重难返,灵活的诠释对稳定公约已是大势所趋,请看有关的背景报道。

1991年12月,欧盟各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在荷兰的马斯特里赫特通过并草签了“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旨在在密切协调各成员国的经济政策和实现欧洲内部市场的基础上,制定共同的经济战略。这是为引入共同货币欧元迈出的第一步。该条约中规定:各成员国的国债总额不得超过其国民生产总值的60%,每年的新举债额不得超过国民生产总值3%的上限。

在德国的一再敦促下,上述规定被写入了于1997年在阿姆斯特丹出台的“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稳定公约中规定由欧盟委员会负责监督各成员国的执行情况。稳定公约于1997年6月制定,其积极推动者是德国前总理科尔政府中的财政部长魏格尔。为了确保统一货币欧元的稳定,魏格尔为通过上述财政赤字规定立下了汗马功劳。该公约中还制定了一系列监督和惩罚措施,例如在接近3%的上限时将受到警告,连续三年超过3%,将面临最高可达相当于该国国民生产总值5%的罚款。魏格尔当时强调说,唯有如此,德国才准备放弃该国硬货币马克-引入欧元。而当年德国的财政赤字大约为2,8%。

由于各国的经济发展参差不齐,国债水平相差较大,稳定公约要求各国首先逐年减少赤字水平,在2004年达到预算平衡。稳定公约通过之后,许多国家都认真执行预算平衡的任务,也达到了预算平衡的目标,卢森堡、芬兰、瑞典、爱尔兰等国甚至实现了预算盈余。但恰恰是德国和法国等大国难以满足稳定公约中规定的新债和国债规定。

根据德国新近公布的预算评估结果,截止2007年,德国联邦、各州和乡镇将出现高达大约610亿欧元的税收亏空。单单是今年的预算赤字就高达96亿欧元,这就意味着,德国将连续4年违背欧盟稳定公约。一如德国,法国在2005年也将连续4次违约,意大利的处境也相当危险。除了荷兰之外,欧盟此前已启动了对希腊的惩罚程序。葡萄牙今年的新债数额也有可能超出3%。总之,欧盟中共有12个国家遇到了新债过高的难题。

尽管如此,依旧有许多人坚持稳定公约的原则,比如奥地利的财政部长海因茨-格拉瑟就是稳定公约的坚决拥护者,他说:“稳定公约就是稳定公约,我们不应该因为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了困难,就将稳定公约弃之一旁。”

面对当前的局势,经济学家们大多认为,当初规定的国债和新债限制过于主观,已不合时宜。稳定公约为此受到严重质疑。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德国和法国连续三次违背公约本应对欧元的信誉造成影响,但是截止目前,金融市场似乎根本不为之所动,欧元始终保持坚挺,欧元甚至成了欧盟委员会有关稳定公约大辩论中的赢家。不能说,稳定公约本身是矛盾的,但是酌情处理,不置于被其所束缚已成为主流思想。

德国财长埃歇尔也意识到了欧洲受到稳定公约束缚的危险,他担心,欧洲有可能因此难以摆脱经济停滞的困境,埃歇尔说:“没有人指责我们缺乏稳定,我们是稳定有余,缺少的是经济增长。”

德国总理施罗德不久前曾公开表示,坚持在执行稳定公约时酌情处理,尤其在当前情势下,“增长”二字不容忽视,他尤其指出,要灵活诠释“稳定”二字,要与经济增长挂钩。德国社民党主席明特菲林也强调了促进经济增长,将教育和科研放在首位的立场。

目前,稳定公约实则为一种政治性强制手段,欧盟委员会试图以此监督各成员国的财政政策。曾为欧盟货币专员-现为西班牙财政大臣的索尔韦斯说:“我认为,德国政府坚信,德国经济唯有通过改革,而非只增加新债达到实现增长的目标。”

在欧盟财长理事会于去年11月15日决定,“暂时终止”对德法两国财政赤字违反规定的惩罚程序后,欧盟委员会有关是否软化公约的讨论已愈发公开化。比如,人们在稳定公约中应更多考虑国债总额限制以及经济周期等因素。前不久险些接到欧盟委员会早期警告的意大利的国债总额现已远远超过其国民生产总值的100%,德国也已超过了60%的上限。

尽管如此,欧盟各国财政部长,包括德国财长埃歇尔均反对在当前时刻对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中的赤字规定进行修改,但同时强调灵活掌握的立场。埃歇尔说:“稳定公约从来不是讨论的内容,问题的关键在于,在执行公约时,如何根据我们所处的经济局势对其进行灵活掌握。”

遵守稳定公约是毋庸置疑的,废除稳定公约也是不可能的。尽管德国负债累累,但其财长依旧没有放松努力,表示力争在2007年实现预算平衡的目标。卢森堡首相兼国务和财政大臣容克提出了合理的建议,他认为,在2005年春季,各项政策必须与现实相符。在经济增长的前提下,可考虑将新债上限降低至2%,而在经济低迷时应将其提高至4%.总之,卢森堡的格言是,防患于未然,以防不测。

位于布鲁塞尔的欧盟委员会坚决反对持续违反稳定公约的做法。欧盟委员会为此指出,德国置稳定公约于不顾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假如德国不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降低赤字水平,它必须放弃欧洲共同货币欧元,退出欧盟稳定公约。但是,稳定公约中没有相应的规定。唯有获得欧盟25个成员国的全票通过,才有可能对欧盟稳定公约做出形式上的修改。不过,现已有种种迹象显示,奥地利、芬兰、比利时、西班牙和瑞典将坚持保留现有的规定。

自稳定公约诞生以来,不仅经济形势发生了变化,欧盟不久前实施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扩员计划。欧盟10个新的成员国均有义务,在满足趋同标准的前提下,引入欧元。这些国家的财政预算现在就已被置于欧盟委员会的监督之下。立陶宛、爱沙尼亚、斯洛文尼亚和塞浦路斯均已声明,于2007年引入欧元。波罗的海东岸三国以及斯洛文尼亚在稳定汇率,满足负债要求以及保持低通货膨胀率方面不会有太大的问题,5月19日,欧盟委员会已启动了针对其他6个新成员国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马耳他和塞浦路斯的惩罚程序。波兰的新债数额为其国民生产总值的4,1%,捷克甚至高达近13%。

但欧盟委员会将先对这些国家从宽处理。欧盟货币专员阿尔曼尼亚说:“在当前时刻的高负债,必要的高投资势必导致满足稳定公约的要求还需要数年时间。”从总体来看,欧盟新成员国的国债水平普遍较低,波兰为48%,捷克为41%。至于那些没有引入欧元的国家比如英国、丹麦和瑞典等则不必担心会受到制裁。

灵活掌握稳定公约,并不等于可以长期无视公约中的规定。一旦德国继续违背稳定公约中的规定,那么该国将被课以重金,难逃支付高达数百亿欧元罚款的厄运。1997年,在稳定公约出台时,德国当时的财政部长魏格尔曾坚持推出相关规定。而如今,德国现任财长就有可能会因此而受到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