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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孕产妇享受的优厚待遇

2002年1月24日

对当今德国大多数年轻妇女来说,参加工作是非常普通的事情。可是,如果一名女雇员怀孕了,该怎么办呢?她拥有哪些权利?又受到哪些保护呢?今天,1月24日,是联邦德国孕妇及产妇保护法诞生50周年。我们在此向您介绍一下该法律包含的内容以及今天德国妇女们对此所持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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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封面:女人和其他事件

1952年开始实施的联邦德国孕妇及产妇保护法并不是德国第一个有关年轻母亲从事工作的法律。孕妇及产妇保护法是德国最早的劳动保护法之一。早在1878年,就颁布了一项禁止妇女分娩后三星期之内工作的条例。不过,当时休产假是不给工资的。

从那以后,德国在这方面逐步取得了一些进展。科隆国家劳动保护局的施耐登巴赫就孕妇及产妇保护法今天包含的意义进行了解释:“孕妇及产妇保护法要达到以下三个主要目标:首先是在工作岗位上保护孕妇的健康,然后是工资保护,第三个目标则是保护孕妇、产妇不被解雇。”

具体说来就是:妇女在怀孕期间以及分娩后4个月内不能被解雇;为了保护其健康,在分娩前6周以及之后8周内不允许工作。其它的保护条例是为了避免孕妇在体力上受到过重的压力。她们既不允许搬重物,也不允许夜间和节假日工作。尽管有了工作上的种种限制,但一般说来,孕妇、产妇有权利获得同等的工资报酬。

不过,许多第一次怀孕的妇女根本不知道她们拥有哪些权利。而“保护家庭协会”这样的组织便会提供有关的资讯。该协会的兰切斯女士就负责向前来咨询的妇女们提供所有有关孕妇和产妇在法律及社会问题方面的信息。她说:“我认为最重要的是保护孕妇产妇不被解雇的法律。这是实践中经常出现的一个问题。尤其是当女雇员还在试用期、而雇主尚未做出决定的时候,该项法律就已经生效了。我认为,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

除此之外,“保护家庭协会”还主要针对拥有医疗保险的女雇员如何获得产前产后的母亲津贴,以及有关禁止孕妇工作的条例等提供资讯。例如,西比拉女士就非常珍视限制孕妇工作条例带来的种种好处。今年3月,这名获得硕士学位的教育学家将迎来自己的第一个孩子。一般说来,她在SOS儿童村的工作要换班,而且周末和节假日也要上班。但是根据孕妇及产妇保护法制定的上班时间保证了她拥有足够的休息时间。这也是她所需要的。

她说:“我认为怀孕期间确实需要花费很多精力,因为这时就已经应该对未出生的生命担负起责任来,看看怎样做才对胎儿有利。我想,对我自己和孩子来说重要的是,这期间的生活规律应该与往常有所不同,花费的精力更多,也需要更多的休息。至少在怀孕初期和分娩之后不会具有平常那样的工作能力。”

为西比拉女士减轻了这么多负担的孕妇及产妇保护法并不是完全没有争议的。对有些人,比如女医生们来说,该项法律太过分了。妇科医生梅克勒教授解释了原因:“对于快要做母亲的人来说,这项法律提供了重要的保护。然而它也存在不利因素,尤其对一名从医的妇女来说,这几乎就等于是禁止行业。例如,妇科或帮助接生的女医生,一旦怀孕便不能踏入手术室。不允许她照顾产妇,甚至连验血都不行。此外,怀孕的女医生也不能在门诊部工作,因为理论上有可能出现紧急情况。这就意味着,她作为医生应做的事情在这一时期都遭到了禁止。”

因此,这名妇科女医生在全联邦范围内的男性和女性医生当中就孕妇及产妇保护法进行了一次调查,该项调查一直持续到今年二月。如果大多数医生认为这项法律有待改革,那么梅克勒教授便计划采取积极的政治手段来推动有关的改革。但这并不意味着她希望破坏法律原有的宗旨。因为梅克勒教授本人也认为,“德国人可以为他们的孕妇及产妇保护法而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