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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还是五年?香港新特首任期悬而未决

德国之声中文广播2005年4月6日

香港特区政府认为新特首只应任满前任特首董建华余下的两年任期,而民主派议员则认为按照基本法的文本,补选后的新特首任期也应当是5年。本周三,目前署理特首职务的曾荫权向中国国务院提交了一项申请,要求国务院提请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的相应条款做出诠释。这一场着争执对香港的政治空气产生了何种影响,会不会对特首补选如期举行产生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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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还会为新特首任期问题而上街游行吗?图像来源: AP

香港前任特首董建华辞职后,香港特区政府高层官员一开始的表态也是认为补选后的新特首任期应是5年。但很快署理特首职务的曾荫权以及其他官员就改变了口径,表示下届特首应该任满董建华余下的两年任期。岭南大学政治社会学系李彭广博士分析说,在这一问题上,曾荫权无疑是遵循中央的意见:

“特区政府作为下级政府,地方政府需要遵循中央有关领导人的看法,这是很明显的,它不能采取不同于中央的态度。作为一个政府的官员他在公开的场合是没有个人的意见的,所以他肯定是采取官方的立场。当然现在从文本看起来,它没有明确说明如果出缺以后,下届特首究竟是应该是完整的5年任期,还是前任余下的任期。但是基本法有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就是说行政长官任期是5年。 “

离7月10日的香港特首补选只有100多天,对于北京方面为何倾向于让补选后的特首只任满董建华余下的任期,香港媒体和公众都作出了不同的猜测。有人认为,前任行政长官董建华的辞职来得比较突然,打乱了中央对香港的部署。也有人认为,这对政界中原准备在董建华正常届满离任后2007年参加特首选举的人士是一个安慰,因为这样一来两年后他们仍有竞选特首的机会。李彭广分析说:

“一般来讲做特首一般不会做一届的,那5年加5年就是10年,中央没有想通哪一个人选比较好。现在有人说中央可能会比较支持曾荫权,但这并不是说会对他很放心,很信任,愿意让他来做10年。“

鉴于香港民主派的反对,香港特区政府已于周三上书国务院,请求提请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法律条文作出解释的做法,对此,民主派议员感到非常不满。民主党派前线议员刘慧卿说:

“基本法的158条写了,基本法的诠释属于人大常委,但终审法院在审案时如果有需要也可以找人大常委,但没有提过香港特区政府可以到国务院,让国务院要求人大常委。因为我们是按法律办事,有什么安排应该写得很清楚,如果没有写,他又说是有的,那就是人治了。“

尽管目前已有两名民主派议员向法院提出了相关诉讼,但是,由于法院会依据人大常委作出的有关解释来审理,所以不会影响到7月10号行政长官的补选日程。刘慧卿说:

“如果人大解释了基本法,法院应该进行的程序就没有办法进行。这也是我们不赞成的,如果法律有什么不清楚,在香港来说应该有法庭去处理,而不是动不动找人大去解释基本法。“

专家们认为,尽管新特首任期的问题引起香港政界和法律界的激烈争论,但是,目前的这场危机并不会引起香港民众的大规模抗议。李彭广说:

“北京早已评估香港各界人士的反应。这一次的争议和过去两次不大一样,它属于宪政的议题,普遍的市民对此的兴趣不是很大。不管两年,5年,因为他们不能参加选举,不能投票,所以他们的投入感也比较低,也就是说,意见表达完了,不会有什么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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