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谢伦伯格案或为“双向歧视”
2019年1月16日德国之声:谢伦伯格的案件引发争议,您对此意见如何?
葛祥林(Georg Gesk)教授:虽然我的专业是法学,但我想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一案件,因为有几点是很不寻常的。在外界看来,即便能确切掌握的讯息不多,但很明显的是,这一案件最初拖延了很长时间,而最后似乎又以过快的速度完成。
我们来看一看:这名男子是2014年被拘捕的,直到2016年才被起诉,2018年才宣判,之后重新审理。
而如今,仅大约两周之后,(检方)就提出了新的证据,而这些新的证据在很短的时间内带来很严重的结果(指死刑宣判--编者注)。那人们自然要问:为什么案件的初期花费了那么长的时间,超过了在中国通常处理案件的时间,而现在又为什么会那么快。
假如从直觉来看--在本人没有看过任何相关证据的情况下--我认为,这可能是一起典型的"双向歧视"案件。
许多西方人可能不知道,在中国,涉及西方人的案件仍经常受到"正向歧视"。也就是说,对他们的处理比对中国本国人更宽松一些。
我猜测,或许这是案件最初审理时间拖延的原因,也就是说,人们原先想看看能不能找出什么轻判的理由。
而在当前的政治环境下,这样一个"正向歧视"很快可能变成"反向歧视",以至于最后案件的处理更为严厉。其次,由于被判决者到最后都否认犯罪,所以法院在适用法律时也很难运用法定从轻处罚的理由,从而使得眼前的判决和刑罚更加严厉。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是:人们说,我们现在就按照对待中国本国人一样来处理他的案件,不再有"外国人加分",因此,大家突然间都对结果极为震惊。但根据坊间的说法,在中国判处死刑最多的就是毒品犯罪。人们可能会说,假如是个中国人,可能早就没命了。我们为什么要给外国人特殊对待。这也是一种可能的情况。
由于我是局外人,既无卷宗也无判决书在我面前,所以这些都只能是我的猜测。但我觉得这些是很有可能的。
德国之声:谢伦伯格的律师表示,估计其当事人下周中会提起上诉。根据中国法律,提起上诉后有什么样的程序和期限?
葛祥林(Georg Gesk)教授:首先,每个死刑判决必须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就是说,无论如何都会在北京有一个审核程序。其次,每个程序当然都有期限。法院何时开庭审理,审理时间多长,都有期限。但由于案件的复杂性等诸多原因,这些期限也可以相应地延长。所以有规定也有例外条款。然而,中国的法院通常不会留很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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