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7人因初选违反国安法被起诉
2021年2月28日广告
(德国之声中文网)今天(2月28日)香港47名参与去年民主派初选人士被以违反《香港国安法》起诉并不得保释。另有8人未被起诉。所有被捕人士将于明天上午在西九龙法院出庭。
香港警方今年1月逮捕参与去年民主派初选的香港大学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前议员杨岳桥、梁国雄及林卓廷等共55人,指控他们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颠复国家政权罪”条款。除黄志峰等数人再被控罪之外,其余人数暂获保释。按原定计划,他们将于4月8日前往警署报到,但港警国安处通知提早于2月28日报到。
香港民主派于去年7月举行了所谓的立法会初选即“35+”,旨在立法会中取得过半数席次。
香港当局指责被捕人士在参与初选时,提出“无条件否决政府的预算案”,因而构成颠覆政权。不过,部分参选人联署的声明仅写道“会运用基本法赋予立法会的权力,包括否决财政预算案,迫使特首回应五大诉求”。根据《国安法》第22条,“以武力丶威胁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颠覆国家政权方属犯罪。
舆论会继续关注初选何以成为颠覆政权的“其它违法手段”,特首下台是否算颠覆政权?《香港基本法》中设有特首在预算遭到否决的情况下卸任的机制。
在香港建制派一方,港区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和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认为,戴耀庭撰写的“揽炒十步曲”的目的是要瘫痪政府,初选是该计划的一部分,单凭这个目标已属于“非法手段”,因此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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