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铁一地两检成宪制保卫战?
2015年12月3日(德国之声中文网)2010年,逾千人包围香港立法会,结果在争议中通过兴建高铁的拨款。从那一刻开始,五年以来有关高铁争议不断。负责工程的港铁公司多次宣布工程延误,通车期由初定的2015年年中,延至最新的目标2018年第三季。随之而来,就是工程造价不断上升,5年前拨款650亿元,增至800多亿元,超支约三成,因而令作为纳税人的部分市民担心,高铁是个无底深潭,更可能成为千亿工程。
年间超支三成 须额外200亿公帑
最近,香港特区政府与负责工程的港铁公司就超支安排达成协议,双方同意以844亿元作为"封顶价",如再有额外开支需要由港铁承担。就此,香港政府需要再向立法会申请194亿元拨款,期望立法会明年3月前通过。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明言,若工程最终"烂尾",会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建制派议员普遍认为,难以不支持拨款,否则工程"烂尾"后果更严重。但泛民主派表明反对,除了因为超支严重,"一地两检"问题更为重要。
"一地两检"须中方人员到港执法
所谓"一地两检",就是在同一个地方完成旅客出境和入境的手续。现在中港两地只有在深圳湾口岸实施"一地两检",口岸大楼位于深圳,当年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授权香港政府派员在大楼内的港方口岸执行香港法律。
但是,高铁香港段的"一地两检"处理却有不同,是要在香港西九龙的总站完成出境及入境手续,变相需要由香港授权内地人员在港执法,但此举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因为全国性法律不适用于香港,而《基本法》列明香港特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如果允许内地人员来港执法,有可能会抵触《基本法》,反对者更认为会损害一国两制。
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上月到北京,与中国相关部门商讨"一地两检"。他在会晤后表示,两地已有共识实施"一地两检",更明言容许内地执法人员来港执法是无可避免,问题是如何解决宪制问题及内地人员有多大执法权力。此言一出,随即引来正反双方的笔战。
反对者忧损害一国两制
一直监察高铁工程问题的公共专业联盟政策召集人黎广德于香港《苹果日报》撰文。他指,《基本法》为保障一国两制而设计,精髓就是要排除内地人员在港执法的可能,否则公安入城,邓小平说"香港人生活方式不变"的承诺便烟消云散。他又称,"一地两检"最致命的地方,是为公安入城建立法理依据。今天特区政府自然会说公安执法只限于高铁西九总站,但如果这种违反《基本法》的安排被扭曲为符合《基本法》,将来公安扩权和扩大执法范围便只需本地立法。
不过,中国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丶深圳大学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宋小庄在香港《明报》撰文指,1990年全国人大《关于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决定》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区域图由国务院另行公布,这不是《基本法》组成部分,修改也不受《基本法》限制。香港《基本法》第7条也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因此中央政府可以发出指令,将西九口岸一小部分土地或空间划归由内地边境检查站使用。
事实上,世界各地也有"一地两检"的例子。例如英国伦敦、比利时布鲁塞尔与法国巴黎之间欧洲之星列车,旅客可在出发地先办理出入境手续。美国和加拿大也有一地两检的安排。不过,袁国强曾表示,上述例子涉及两个主权国,相对较容易处理,但香港在一国两制的宪制下,无论在法律和技术上处理更为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