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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舍尔访美 “虐囚事件”不容回避

转载或引用务请标明“德国之声” 本站网址:www.dw-world.de/chinese2004年5月12日

德国外长菲舍尔访美期间,虽不至于对美国就“虐待伊拉克囚犯事件”提出正面指责,但至少会将此问题列入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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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外长菲舍尔(左〕和美国国防部长鲍威尔在华盛顿图像来源: AP

在双方有意改善因“伊拉克战争”所持不同立场而导致的疏远的外交关系时,这项任务的确不轻松。然而,作为德国外交部长,他必须一如既往、并义不容辞的提醒华盛顿,“虐囚行为”违反了两国共同的基本声明。

不过只口头道歉是远远不够的:美国必须禁止士兵继续采用这种对待囚犯的手段,并要求事件负责人承担后果:这些人不仅包括涉及“虐囚事件”的军人和士兵,还有那些下令采取刑罚手段,或至少默许“虐囚行为”的所有政治人士,都必须一同承担政治责任。

当然,我们不能天真的认为,这种警告能在仍然深信是为“正义”而战的华盛顿政治领导层起到任何作用,虽然这种“正义”并未受到美国体制内的重视。但是这种警告可以起到另外一个作用:就是向美国显示,我们认真维护迄今受到高度尊重的民主道义价值观。我们现在只有采取断然反对“伊拉克虐囚事件”的立场,才能证明“人性尊严”及“基本人权”并不仅是“基本法”中的空洞名词。因此,瑞士外长召见美、英驻瑞士大使,敦促他们勿忘“日内瓦公约”的做法,令人肃然起敬。

我们有必要采取断然态度,不仅是面对美国,更是面对英国,因为英国属于欧盟大家庭中的一份子。为了取信于人,欧洲必须首先“自扫门前雪”,然后立下成员国必须一致遵循的“家规”。这并非干预成员国的内政,由处理奥地利极右党派-海德事件中,早已获得公认。

欧盟必须成立一种机制,以对付某些行为脱轨的成员国。否则我们就必须为成员国不负责任的行为负责,并接受别人“口是心非”或“双重标准”的指责:例如,欧洲议会怎能在要求全球尊重人权的同时,却不谴责违反人权的欧盟成员国?或者,欧盟如何能在致力与伊斯兰世界进行和解、对话及合作的同时,却忽视欧洲核心做出的令人发指的“虐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