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纪委爆炸案宣判
2013年5月3日(德国之声中文网)5月3日,福建省高法对福清纪委爆炸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陈科云、吴昌龙等5人全部无罪释放。据悉,本案除向当事人致歉外,将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予以国家赔偿。福建省司法部门表示将继续开展对福清纪委爆炸案的侦查工作。
回溯案情:2001年6月23日,一只装有爆炸装置的手提袋被人放在福清市纪委办公楼信访接待室门口。24日上午8时许,手提袋发生爆炸,福清市纪委的吴姓司机当场被炸身亡。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经侦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等人分别策划主谋、提供炸药、向侦查机关故意提供虚假证明等。 2004年11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上述人员作出有罪判决。2005年12 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将该案发回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2006年10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重审再次对陈科云、吴昌龙等人作出有罪判决,其中陈科云、吴昌龙被判死缓。
去年1月,封口10年后,爆炸案中死者妻子王慧珠曾接受香港媒体《亚洲周刊》采访,直指爆炸案真凶为时任福清纪委书记的方玉开,丈夫因为举报其滥用职权行为才遭报复。
"吴昌龙还没有从酷刑阴影中走出来"
案件历经12年终于尘埃落定,但5个当事人的家庭生活轨迹已发生巨大变化。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奔走12年,几成职业访民,还曾被当局报复身陷另一福建的案件"三网民诽谤案"而被劳教一年。今年2月,在狱中遭到酷刑和患上多种疾病的吴昌龙,获取保候审回家。当地司法部门也表示,案件将在三个月内二审。
吴华英向德国之声表示,弟弟听闻无罪消息后是复杂的心情,并没有人们想象中的惊喜,而是回顾自己从26岁到38岁,他最好的年华在狱中屈辱度过,失去自由的12年时光,是无法用金钱及其它任何东西填充的生命缺口,受尽酷刑折磨的吴昌龙目前身心俱损:"我弟弟心情也没有很高兴,他觉得丢掉了属于他自己的12年。不单是我弟弟一个人,我们家五六个人也陪伴了12年都为这个事情担惊受怕。弟弟现在身体不好,一边耳朵聋掉了,最明显的症状是身上不停冒水,今天开庭时还带了一条毛巾。他每一天都活得很痛苦,半夜都因为内伤痛得醒过来,经过12年消耗体质很差。他在最初的100多天里,天天都是被体罚,不让他睡觉,用手铐把他吊在上面,他现在还在12年前的酷刑阴影中走不出来,他面对社会无所适从,他很难找到自己的位置。"
中国艺术家艾未未将吴华英近年为弟弟奔走上访的各种车票拍成了一幅照片,有网友表示,这是迄今为止中国最好的"爱和信念的艺术品",吴华英也向德国之声表示,她从一开始就知道弟弟是无辜的,所以她不能放弃,她亦感激多年来一起帮助呼吁此案并在社会上不断引起反响的网友:"我知道我弟弟和这个案子没有关系,如果我不去为他讨回公道,我一辈子也无法安心。我和大家共同见证了中国法律,我自己也被拘留被判刑,也用亲身感受见证了。如果没有大家的关注,像我们这样平凡的百姓家庭,有关部门要下手的时候就象踩死一只蚂蚁、折断芦苇草一样,是很容易的事情,如果没有大家的关注也不会有今天吴昌龙的自由,大家的关注也在不断的推动中国法治的进步。 "
"不取消刑讯逼供,类似的悲剧还会发生"
吴昌龙的代理律师李金星接受了德国之声的采访,他直指本案在程序上存在严重的违法之处,通过刑讯逼供迫使吴昌龙"认罪",也正因为刑讯逼供,中国司法部门在近几十年间炮制了大量的冤假错案:"他们当然是严重违法,就是刑讯逼供,中国的刑事诉讼往前发展,必须把刑讯逼供去掉,如果一天不去除,类似这种悲剧,我们判断一定会继续发生,随时随地都可能上演这种悲剧性的东西。"
李金星律师认为,一度被冰封且"敏感"的多起冤案近期频被中国媒体曝光,如今年3月,发生于2003年的浙江杭州张高平、张辉叔侄强奸案,被浙江高院证实为错案……。这一系列案件的曝光,也预示着十几年前、二十年前的一系列积案将迎来"冤案高峰期",但这还仅停留在个案层面,并不代表司法的春天的到来,中国尚需在制度层面作出改革:"从这些案件当中,国家需要吸取教训,如何提高人权保护标准。吴昌龙的案子也体现目前当局一定的纠错的能力,但只是个案,往往是对压力很大的案件纠正了,但对更多的案件还没有得到纠正,前几年打黑案件中形成的广泛的冤案,但个案什么都不能代表,如果不从制度层面去研究,不从它发生的根本去研究的话,仅仅是个案。"
李金星也向德国之声表示,目前尚未和吴昌龙商讨是否就国家赔偿一事提出申请,当务之急是让吴昌龙的身心平复,而此案引发的后续讨论远未停止,是否能启动"冤案平反"高峰的到来也有待观望。
作者: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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