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十人被判刑
2013年6月20日(德国之声中文网)中国司法部下属的《法制日报》本周四(6月21日)报道,6月19日,新疆阿克苏、喀什两地法院对两起"利用互联网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以及受非法宗教活动蛊惑、煽动进行犯罪"的案件一审公开宣判,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其中阿克苏中级法院裁定,被告艾合太木·合力因下载、传播"宣扬圣战和宗教狂热"的视频和电子书等文件,以"煽动民族仇恨和民族歧视"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
同一天,喀什地区叶城县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8名被告人2至5年有期徒刑。8名被告被指控于今年2月16日,闯入叶城县某村十余户人家,砸毁17台电视机。法院认定,他们是因受到极端宗教思想的影响而从事了上述犯罪活动。
"制造社会恐慌"
此外,巴楚县和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分别对两人处以15日和5日行政拘留,原因是他们利用互联网传播宗教极端思想、编造谣言,扰乱社会秩序。报道称,其中一人在博客中上传"挑拨民族关系"的音频内容,另一人在QQ群中"散布自杀式炸弹爆炸的谣言,造成一定程度的社会恐慌"。
《法制日报》报道没有具体说明被处罚者的民族身份,但路透社和美联社的报道均指出,从他们的名字和审判法院的所在地看,他们应该都是维吾尔族。其中9人都是在维族聚居、民族关系复杂的南疆。
对于新疆的民族矛盾和维族民众的不满情绪,当局一直以强力手段进行压制。而每年的7月5日来临前,新疆各地都高度紧张,加强戒备。
2009年7月5日,新疆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发生维族袭击汉人的事件,进而演变为大规模暴力冲突,造成近200人死亡,成为迄今为止新疆最严重的流血事件。今年4月,喀什巴楚县发生一起警察和居民间的枪击案,导致21人丧生。中国官方媒体把这次冲突称做暴力恐怖事件。当局还指许多参与暴力袭击者受到境外制作的宣扬极端思想的网络内容的影响。
综合报道:叶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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