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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華記者處境艱難

2012年5月10日

德媒認為,中國驅逐外國記者表明,駐華外國記者的處境日益艱難,絕大多數外國記者認為,北京當局沒有信守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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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view in einem sogenannten 『Beschwerdedorf』 in Peking. Zulieferer: Auch meine Fotos können Sie in Ihre Datenbank übernehmen. Thorsten M. Rothe ARD German TV, Beijing Bureau Audio and Video Engineer San Li Tun Ban Gong Lou 2-32 , 100600 Beijing, VR China Phone: +86 10 6532 3714 , Fax: +86 10 6532 5886 Mobile: +86 139 11205024 Germany only: +49 385 5712196 (Office Desk) Mail: thorsten.rothe@ardchina.com
德國一台記者2008年在北京採訪訪民圖片來源: Thorsten Rothe

《法蘭克福評論報》5月10日的評論寫道:"北京驅逐為阿拉伯半島電視台工作的女記者陳嘉韻(Melissa Chan)揭示了駐華外國記者日益困難的處境。北京要強迫記者對中國進行友好的報導,這個攻勢通過陳嘉韻一案暫時達到高峰。陳嘉韻必須出境,因為一個揭露勞改農場的報導激怒了當局。陳是美國公民,在中國為半島電視台工作了5年,在同仁中她被看作有經驗、有批判性但絕非與中國為敵的記者。去年11月半島電視台播放的關於勞教所的紀錄片她根本就沒有參與,但是作為駐華辦事處負責人,當局歸咎於她。"

該報認為, "在政治和社會問題上,中國記者受到宣傳部門強有力的控制,而北京對外國的報導卻無法直接影響。所以當局試圖對外國媒體間接地施加壓力,包括將記者召到外交部、警察審訊以及恫嚇中國籍的助手。

"最近與報導盲人維權人士陳光誠相關,幾十名外國記者被警察召見,威脅要取消他們的工作許可。駐華外國記者協會(FCCC)稱之為'不相稱的嚴厲反應,旨在恫嚇記者。'

"據駐華外國記者協會的調查,最近兩年記者簽證延期被拖延的有27例。眾多的媒體提出申請,想讓記者在華註册,當局都不置可否,事實上等於拒絕。儘管中國2008年在奧運會框架下有義務為外國媒體創造符合國際水準的工作條件,並且明確宣佈這些規定在奧運會後也繼續有效,外國記者協會90%以上的成員認為,北京沒有信守承諾。"

"北京的替罪羊"

《世界報》5月9日以"北京的替罪羊"為題評論說:"也可以驅逐其他外國記者,但是,北京為了讓其恫嚇訊息收到果效,陳嘉韻是最佳人選。即使北京領導人在允許盲人異議人士陳光誠去美國問題上表現出某種靈活性,西方任何人都不應以為現在誕生了言論自由。相反,在中共10月份的黨代會前夕,得考慮到會更加嚴厲。這一點,陳嘉韻作為美國人已親身感受到,她是為半島電視台英文節目工作的唯一記者。這樣,中國當局懲罰了美國,卻不傷及美國媒體,並且在經過對陳光誠案的艱難妥協之後不會產生外交糾紛的新風險。"

針對艾未未起訴北京朝陽區稅務局,《明鏡周刊》5月9日綜合報導說:"艾未未對付當局顯然要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據這位政權批評者透露,中國法院接受了他對稅務局的訴狀,這對中國的法院來說是一個罕見的決定。

"這位藝術家的初步小小成功,正值中國領導人幾乎每天都因鎮壓性政治決策受到批評之際。星期二北京當局將阿拉伯半島電視台的多年英文記者陳嘉韻驅逐,駐華外國記者協會表示'憤怒'。

"維權人士陳光誠目前因受傷還得在北京一家醫院忍耐一段時間,他想'盡快'離開中國,但專家們懷疑政府在他痊癒後會像宣佈的那樣讓他出境。"

報摘:林泉

責編:李魚

以上內容摘譯自其它媒體,不代表德國之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