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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法治,不要「黑打」

2012年4月16日

講公正,講法治,就要倚重法院公開審判,倚重律師公開辯護。學者陳子明關注:谷開來是否已經委託了律師?薄熙來和王立軍如果他們被「雙規」了,中紀委無權剝奪公民權利和作為人民代表應當具有的法定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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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AP

薄熙來、王立軍在台上的時候,以"打黑"為名,在重慶搞"黑打"--大規模抓捕(抓了5萬人,後來有3萬人無罪釋放),濫用法外監禁手段(把抓來的人羈押在所謂"民兵訓練基地"),有組織地實施刑訊逼供(將龔剛模、樊奇杭等人吊起來打),迫害辯護律師(將李莊判刑,其助手馬曉軍被監視居住)。

現在,王立軍、薄熙來已經先後被中央有關部門立案調查,薄熙來的妻子谷開來已作為尼爾‧伍德死亡案的犯罪嫌疑人被移送司法機關。相關涉案人員還包括重慶市委副秘書長,重慶公安局副局長,公安局刑事警察總隊總隊長,南岸區委書記,渝北區副區長、公安分局局長等。據海外媒體報導,薄、王及其手下,涉及多宗命案,投毒、貪污、挪用公款、欺男霸女,作惡多端。如果消息屬實,他們這伙人才是重慶最大的"黑社會"。

根據經驗,上述消息有很大的可靠性。因為爆料的媒體,或者是老牌西方媒體,或者是近年來一再提前透露重大政治消息的中文媒體,都具有相當的公信力。而且,通過海外媒體爆料,抹黑政治對手,也是文革後中共黨爭的一種慣用作法。但是,即使是權威機構、權威人士,通過匿名方式爆料,也不是一種符合法治的作法。在法治社會不能"以黑打黑",對於搞"黑打"的人,也不能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China Kriminalität Mordopfer Neil Heywood
遇害的英國商人海伍德圖片來源: Reuters

講公正,講法治,就要倚重法院公開審判,倚重律師公開辯護。我們知道,薄熙來的"滑鐵盧"--從志得意滿走向滿盤皆輸的轉折點--就是對李莊的一審、二審和第二季審判。高子程、陳有西、斯偉江、楊學林等律師的辯護,對於李莊案的真相得以大白於天下,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官方媒體稱,"薄谷開來、張曉軍涉嫌故意殺人犯罪,已經移送司法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律師可以"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託,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擔任辯護人,……參加訴訟"。我們現在最為關心的是,谷開來是否已經委託了律師?她委託了哪些律師?這些律師是不是具有充分的資格並履行了自己的義務?他們是否已經為她申請取保候審?……只有通過合格律師的介入,才能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利,保證整個司法過程的公正與透明。

官方媒體沒有說明薄熙來和王立軍目前處於何種狀態。如果他們被"雙規"了,即《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三款所謂"要求有關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就案件所涉及的問題作出說明",那只是中共的 "家規"而不是"國法"。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沒有權力剝奪被"雙規"者的公民權利和作為人民代表應當具有的法定權利。最近,北京經濟管理幹部學院教師王錚兩度致函吳邦國,要求依法面見全國人大代表薄熙來,在薄熙來被罷免全國人大代表並被依法逮捕之前,王錚的要求就是合理合法的。維穩部門找王錚"喝茶",意圖限制王錚的言論自由,則是違法的。

Chen Ziming: On February 12, 1991, he was sentenced to 13 years in prison for "counterrevolutionary" activities. In November 1991, the 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 (CPJ) honored him with an International Press Freedom Award to recognize their critical role in developing an independent media in China. Now he is a freelancer; Copyright: Chen Ziming
作者陳子明圖片來源: Chen Ziming

法治是基本精神就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論是重慶的民眾還是全國的民眾,不論是中國的左派還是右派,都希望看到對於薄熙來、王立軍、谷開來等人的調查和審判是公正的、公開的、嚴格依法辦事的,而不是新一輪的"黑打"。

作者:陳子明

責編:達揚

作者簡介:陳子明,1952年生人,畢業於北京化工學院和中國科技大學研究生院,中國上世紀七八十年代民主運動的積極參與者。曾任中國社科院哲學研究所助理研究員,民辦北京社會經濟科學研究所所長,《經濟學周報》總經理。多次因參與民主運動繫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