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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在美國起訴FCC違憲

李魚 綜合報導
2019年12月5日

華為宣佈起訴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因為該委員會以安全風險為由,禁止使用國有資金在美國偏遠地帶安裝華為的電信設備。華為認為此舉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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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Ji'nan | Huawei Chip
華為在美國的業務很少,但在全球其它地方很多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Imaginechina/D. Qing

(德國之聲中文網)華為周四(12月5日)在總部深圳宣佈正式起訴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理由是有關禁止華為參與聯邦補貼資金項目的決定,違反美國憲法以及其它法令。這是今年華為向川普政府提交的第二項訴訟。

今年11月22日,FCC發表聲明認定華為是美國國家安全威脅,由此禁止美國農村地區營運商使用國有的通用服務基金(USF)購買華為設備。華為有30天時間對這一禁令進行抗辯,而強制移除設備的最終命令最早要到明年才會出台。

華為本次在新奧爾良聯邦法院遞交的訴狀寫道,FCC上月不準農村營運商使用國家撥款安裝華為和中興通信設備,是不恰當的做法。在深圳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華為首席法務官宋柳平說,FCC的決定是出於政治考量,而不是因為風險問題。

華為的訴狀裡寫道,"FCC超越了其法律權限,因為FCC沒有認定國家安全風險的職權,無法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認定華為構成威脅,而接受一種沒有法律基礎的規定違反了自身的程序。"

華為稱,FCC的禁令無疑傷害了美國偏遠地區人民和企業的利益,因為諾基亞以及愛立信的產品遠比華為等中企產品昂貴得多。

宋柳平還表示,雖然華為因此只會遭遇很小的損失,但如果這項禁令得以貫徹,華為將受到"名譽損失","對我們今後的業務產生負面影響。"

在另一個今年3月送交德克薩斯聯邦法院的案子裡,華為也要求美國政府取消對使用其產品的禁令。

今年五月,華為因"威脅國家安全"被美國商務部寫上"實體名單"後,美國公司不得與華為展開業務,除非有商務部的特批。中國政府認為,美國不過是以國家安全為由,達到打壓競爭對手的目的。

自從2012年美國國會認定華為和中興構成國家風險以後,華為在美國的業務幾乎消失殆盡,但在歐洲、亞洲和非洲的市場份額卻在穩步上升。根據華為自己公佈的數據,今年前9個月的全球銷售量同比增加24%,增至860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