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取消7日內退款 16家航空公司點頭
2021年10月2日廣告
(德國之聲中文網)歐委會宣佈,在航班取消的情況下。乘客應在七天內從航空公司得到退款。此前,航空公司受到批評,因為它們往往不願意退還因新冠措施而取消的航班機票款。
自2月來一直在談判
自2月份開始,歐委會和成員國的消費者保護機構一直與漢莎航空、荷蘭航空、法國航空、易捷航空、瑞安航空和英國航空等航空公司會談,現在共有16家航空公司同意在7天內退還被取消的機票費用。這也是歐盟消費者保護規則之一。
"這對恢復乘客的信心至關重要",歐盟交通委員瓦萊恩(Adina Valean)說。此外,航空公司也將更好地告知客人他們的權利。
迄今,部分受新冠大流行嚴重影響的航空公司在航班取消後只提供代金券而不是給乘客退款。
漫長的等待應該結束了
歐洲消費者組織BEUC的負責人戈揚斯(Monique Goyens)說:"歐洲的許多消費者仍在等待航空公司退回2020年第一次停擺期間取消的機票款。歐洲消費者組織的投訴引發了歐盟委員會的干預,該組織呼籲歐盟和成員國的當局確保航空公司現在履行其承諾。
同意7天內退款的航空公司包括愛琴海航空、法國航空、義大利航空、奧地利航空、英國航空、布魯塞爾航空、易捷航空、歐洲之翼、伊比利亞航空、荷蘭航空、漢莎航空、挪威航空、瑞安航空、TAP、Vueling和維茲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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