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要全球大企業遵守「全球契約」
2007年7月6日由前聯合國秘書長安南提出的全球契約的倡議,其初衷是良好的,那就是把全球最大企業的老闆們召集到一起,協商制定出大家都應遵守的具有人道倫理標準的經濟規則。這樣可以消除人們對全球化的恐懼。
3000家企業於1999年自願簽署了這一契約,其中的規定包括,反對雇傭童工,反對腐敗,支持環保等。2007年人們對這一契約的履行情況作了調查總結,結果令人失望:50%的企業沒有就禁止童工制定具體的規定,只有38%的企業對供貨商是否遵守勞動待遇標準進行核查。
綠色和平組織的達尼爾.米特勒指出,全球契約的問題在於,它是建立在自願基礎上的:「全球契約沒有真正落實它制定的標準,沒有進行合理的監督。如果一家企業,比如德國的能源康采恩RWE到日內瓦來開會,表明自己是支持保護氣候的,在自願基礎上簽署一份自願執行的協議,這是很可笑的,因為這家企業還計劃在德國建造更多的褐煤火力發電站。」
儘管每年都有一些企業被全球契約除名,但也只是由於它們太遲或根本沒有遞交工作報告,而不是因為違反了契約的某項基本原則,如反對腐敗。否則就無法解釋為什麼象西門子和大眾汽車這樣爆出腐敗醜聞的企業還坐在全球契約的俱樂部裡。這兩家德國企業仍然派代表參加了本周在日內瓦舉行的全球契約第2次峰會,會議發起人喬治.凱爾並不認為這是個問題,「我想,完美的模範企業是沒有的。沒有一個企業能保證自己從不做錯事。如果犯了錯誤,就要看它們能不能從錯誤中吸取教訓。」
凱爾繼續解釋說,他們鼓勵西門子和大眾更積極主動地參與反腐鬥爭。作為全球契約的負責人,除了加以鼓勵,凱爾也別無其他的手段。他沒有任何權力和制裁的可能性。鑑於這種情況,在日內瓦會議召開前夕,多個非政府組織呼籲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重新考慮聯合國在全球契約活動中的作用。
綠色和平組織的米特勒認為,如果繼續這樣下去,將影響到聯合國的聲譽,「聯合國存在的意義就是制定在全球適用的標準,並使它們得到遵守。聯合國的作用在於,比如為了拯救地球氣候,規定各國到2050年之前必須將全球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到1990年的一半。而不是把捲入公款旅遊醜聞的大公司經理請到日內瓦來參加不疼不癢的圓桌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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