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輿論譴責高瑜案判決
2015年4月18日(德國之聲中文網)北京時間周五上午,高瑜被中國一家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罪名是"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這一判決結果引發國際社會強烈批評。外界普遍認為,高瑜是因為爭取民主與言論自由而受到當局懲罰。
美國政府在要求中國立即釋放高瑜。美國國務院一名官員向法新社表示,對71歲的女記者高瑜判處7年有期徒刑的審判令人擔憂。是中國當局對公開表示異議的律師、網路活躍人士、記者採取打壓這一「令人不安的趨勢」的又一個案例。
歐盟:高度憂慮
歐盟一位外交事務發言人則表示,應該立即對高瑜案重新進行「符合國際標準」的調查。歐盟對於本案的法律程序「持有相當懷疑的態度」。
此前歐盟還曾發表聲明稱,歐盟對高瑜一案高度憂慮:"這增加了我們對於中國人權活動人士處境的擔憂"。
德國之聲:中斷與CCTV的合作談判
德國之聲台長彼得‧林堡(Peter Limbourg)也為此發表了措辭嚴厲的譴責。他說,"我對這項針對高瑜的判決感到尤為震驚。在我們看來,對現年71歲的記者高瑜做出的無情懲罰缺乏依據。"
高瑜曾是德國之聲的撰稿人,去年被捕後,林堡多次、其中包括在北京訪問期間發出呼籲,要求高瑜得到符合法治國家原則的公正的司法程序。德國聯邦政府同德國之聲不僅在政治層面,同時也通過法律渠道為解決高瑜案做出努力。
林堡稱,作為對高瑜案強硬判決的回應,德國之聲將中斷同中央電視台就文化領域技術合作舉行的談判。
但他堅信,原則上只能通過對話的途徑將自己的理念和立場傳達給對方,並通過接近而達到轉變的目的。
他說,"我們不會扯斷對話的紐帶。但廣泛合作的前提是,中國政府對待批評性記者、部落格作者和異議人士的方式從總體上展現出積極的變化。"他強調,德國之聲不僅繼續關注高瑜的命運,也將繼續報導因相似經歷受到迫害或關押的其他人。
德國政府人權專員:高瑜案體現嚴重法治缺陷
德國聯邦政府人權專員施特萊瑟(Christoph Straesser)在得知判決結果後對德新社表示震驚,"這一缺乏透明度的審判過程,尤其是顯然是通過強制手段獲得、不應作為法庭審理依據的電視認罪陳述,以及判決結果都顯示出嚴重的法治缺陷。"
施特萊瑟呼籲中國領導層加強政治自由、法治國家和透明度,不要讓人們對於中國改革意願的期待落空,其內容包括改善人權狀況,釋放那些按照憲法賦予權力及言論自由發表意見而遭到關押的人士。
人權組織:高瑜是政治犯
人權組織"國際特赦組織"表示,高瑜是一名政治犯,她遭到關押的唯一理由是:對中國政府的觀點提出挑戰。在接受德新社採訪時,"記者無疆界"組織的伊斯邁爾(Benjamin Ismail)呼籲對中國進行制裁:國際社會不應允許中國領導人習近平為所欲為。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在周五的例行新聞會上說,"中國每一位公民都享有憲法規定的所有基本權利和利益",他表示,高瑜案子是依據法律作出裁決的。他還說,"外國沒有權利干涉該事件。我們希望外國尊重中國的司法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