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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網路暴力無國界 德國到底怎麼破?

安靜
2019年11月25日

近日韓國女藝人雪莉和具荷拉先後去世的消息使網路霸凌再次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而在較早發布網路成文法的德國,網路暴力也是各界頗為關心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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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üdkorea Goo Ha-ra
11月24日,韓國歌手具荷拉被發現在首爾家中身亡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YONHAPNEWS AGENCY

(德國之聲中文網)今年9月,德國聯邦訊息安全局(BSI)公佈的一項年度調查顯示,近四分之一的德國網民都至少有一次成為網路犯罪受害者的經歷。這其中又有13%的人曾經吃過網路霸凌和勒索軟體的苦。

本月初,德國9個聯邦州的警方共開展21次打擊網路仇恨的行動,包括搜查住所和審問等。德國聯邦刑事調查局(BKA)表示,在網路上發布威脅、恐嚇或煽動性言論並非小錯,此類行為最高量刑為5年監禁。聯邦警察定期展開類似行動。

早在1997年,德國出台《訊息和通信服務規範法》,涉及網路服務提供者的責任、保護個人隱私、網路犯罪和未成人保護等等,躋身全球範圍内首批規範網路行為的綜合性法律之列。

不無爭議的《網路執行法》

根據去年1月1日在德國全面生效的《網路執行法》(NetzDG),各網路平台要對其平台上的仇恨言論承擔更多責任。按其規定,任何在當地擁有超過200萬用戶的社交平台,必須在得悉有關"明顯非法內容"出現後,二十四小時內移除有關內容,否則面臨最高5000萬歐元的罰款。然而,該法不無爭議。批評人士認為,對普通用戶而言實際操作難度太大。以推特為例,如下圖所示,用戶在向平台舉報仇恨言論時需要有充足的法律知識才能成功舉報。

Screenshot Twitter NetzDG Meldeverfahren
推特的舉報問題要求用戶具有專業法律知識圖片來源: M.Reuter/Netzpolitik.org/Twitter

另有聲音認為,僅僅舉報和刪除並不能減少網路暴力。柏林的法官兼IT技術專家布依爾邁耶爾(Ulf Buermeyer)曾就《網路執行法》向德國之聲表示:"光刪帖根本沒有用。因為它並不能阻止惡言者立刻重新發文或上傳影片。真正要控制網上的仇恨犯罪,光靠刪帖是遠遠不夠的。"

加強處罰力度

巴伐利亞州司法部長艾森賴希(Georg Eisenreich)周日(11月24日)向德新社表示:"在匿名的網路世界裡人們更容易爆出侮辱的言論,而且傳播範圍更廣,難以徹底抹去。"

艾森賴希補充說,網路霸凌現象也進一步升級,所以"我們要因時制宜地更新刑法。" 他在草案中提議將侮辱罪的最高刑罰期限從目前的一年提高到兩年;將惡言毀人名譽罪的最高刑罰期限從一年提高至三年,將誹謗罪的最高刑罰期限從兩年提高至五年。

這名基社盟的政治家還強調:"面對日益增多的仇恨和煽動行為,我們這個法治國家必須要堅決抵制。要想有效地打擊極端主義,必須從控制言語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