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跳轉至内容
  2. 跳轉至主選單
  3. 跳轉到更多DW網站

維權律師江天勇、李蘇濱赴美在機場被阻

2010年10月30日

北京時間10月30日上午,應邀前往美國觀察中期大選、與美國法學界和司法界進行交流的維權律師李蘇濱和江天勇,分別在北京機場和上海浦東機場被中國當局攔截,海關拒絕告知他們不能出境的理由。

https://p.dw.com/p/PuVa
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圖片來源: AP

邀請江天勇、李蘇濱前往美國參加活動的對華援助協會的馬可向德國之聲介紹,此次邀請兩位中國的維權律師到美國,第一是觀摩美國中期選舉,以感受美國民主制度;第二是和美國法學界、司法界進行交流,學習美國的法制及司法經驗等。對於兩位律師在沒有被告知法律原由的情況下被攔截,對華援助協會對中國當局表示失望,並認為中國政府對一個公民的合法出國權利隨意可以侵犯,正表明中國的民主法制進程需要加速。

馬可認為,中國的"法制"成為控制百姓、維護權貴階層最大利益的工具,兩位維權律師的合法權益被侵犯,證明了中國法制是欺騙國際社會和愚弄老百姓的。

兩位當事律師也曾指出:"中國公民的權利已經到了這樣一種地步,隨時隨地都會被侵犯,而他們甚至不知道具體是誰、什麼部門侵 犯他們的權利,也不知道侵犯到幾時"。

看不見的黑名單

維權人士、律師、對政府持批評意見的公共知識分子在出入境時受到限制刁難的事例越來越多。2010年7月,北京傳知行社會經濟研究所負責人郭玉閃,前往歐洲參加歐盟的NGO會議時,在北京機場被阻止出境,未被告知理由。

2010年8月3日,北京著名學者莫之許在廈門機場前往日本北海道參加日本舉行的同學聚會。被廈門邊檢阻止出境。據莫之許當時介紹:"北京市公安局第一總隊警員告知廈門邊檢阻止我出境,理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一章第八條, 經向警員咨詢,得知是因第八條第五款不被允許出境,這一條的內容是"國務院有關主管機關認為出境後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 的" 。對此,中國網民評論:"到處都是危害國家安全的人?那不是全民公敵麼"。

黑名單中有被禁止出境者,與之對應,是禁止入境的名單,2009年11月19日,流亡作家貝嶺從德國法蘭克福乘機回到北京探望家人,被禁止入境,海關給出的理由即是結果:他是被禁止入境人士。2009年最轟動的禁止入境案例為馮正虎先後八次回國被拒,馮正虎認為任何國家都不得拒絕自己的公民返國,以滯留日本成田機場的行動抗議中國當局的作法,終於在2月12日回到中國。

中國獨立作家廖亦武曾經十四次出國參加文化活動被拒出境,在2010年9月15日第一次到達德國參加柏林國際文學季活動。中國維權律師滕彪被沒收護照,不允許出境。

作者:吳雨

責編:葉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