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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牙國際法庭宣佈塞爾維亞無罪

德國之聲中文網2007年2月26日

海牙國際法庭把斯雷布列尼察大屠殺定義為「群體滅絕罪「(Genocide,一譯「滅絕種族罪」)。但與此同時,法官們宣佈塞爾維亞對這一大屠殺不負有直接責任。這個判決讓這塞爾維亞免去了幾十億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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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牙國際法庭圖片來源: Internationaler Gerichtshof

聯合國最高司法判決機構-海牙國際法庭作出的是最終判決:塞爾維亞對1992至1995年的戰爭中在波斯尼亞發生的大屠殺不負有直接責任。國際法庭庭長羅薩琳.希金斯女士說,合議庭在作出判決時很大程度上是以聯合國戰爭罪法庭對前南斯拉夫的認知為依據的。

國際法庭在此之前已經把1995年7月屠殺約8000名穆斯林成年和未成年男人一事定義為民族屠殺。羅薩琳說:「法庭判定:波斯尼亞-塞爾維亞軍隊在斯雷布列尼察犯下的,是民族屠殺罪行。」

聯合國最高法院的這個判決是根據聯合國前南斯拉夫戰爭罪審判庭的判決作出的。這一決定是在宣讀針對黑塞對前南斯拉夫的民族屠殺訴狀的判決書時宣佈的。在前南斯拉夫下屬的波士尼亞共和國獨立戰爭時期發生的其它對波斯尼亞人的暴力行為沒有被定性為民族屠殺。

波士尼亞(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起訴原南斯拉夫民族屠殺罪。這是在1948年國際法庭建立以來次以這個名義起訴一個國家。

根據聯合國的定義,假如一個犯一個罪的目的是滅絕一個民族群體,這便構成了「民族屠殺」(或譯成群體滅絕罪或滅絕種族罪)。海牙的南斯拉夫戰爭罪審判庭已經在兩起個人案例中宣判,存在這一針對波斯尼亞穆斯林的罪行事實。

貝爾格萊德的政府提出的反駁理由是:對當時波斯尼亞某個民族群體實施滅絕的明確意圖在國家層面上當時並不存在,也不能夠得到證明。

假如海牙法庭作出的是有利於波斯尼亞的判決,波斯尼亞可能有權提出幾十億的賠償要求。這個起訴是波士尼亞於14年前提出的。直到一年前,國際法庭才開始具體辦理此案。

1999年,國際法庭拒絕接收塞爾維亞對當時北約當時轟炸的起訴。理由是當時南斯拉夫不具有聯合國成員國正式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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