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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定秘密線上偵緝違法

2007年2月5日

德國聯邦法院周一作出決定,警察在調查案子的過程中不允許通過電腦線上搜查嫌疑人。法院認為,秘密搜查嫌疑人存積在電腦裡的數據有悖於德國現有刑法程序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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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法院鎖上了電腦裡盯著你的眼睛圖片來源: AP

設在卡爾斯魯厄的德國聯邦法院作出判決,國家不可操縱秘密搜查嫌疑人的電腦。周一,憲法法院3審廳宣佈的這一判決認定,沒有任何法律基礎支持秘密收取嫌疑人電腦裡的訊息。由此,全部有關計劃暫時擱淺。這些計劃包括,國家有權授予保安部門通過安插「木馬人」秘密獲取嫌疑人電腦硬碟裡的訊息,並以此取證。在這一取證的過程中,電腦的主人並不知情。

這一線上搜查方式此前已經運用到偵緝過程,比如為了閱讀某個犯罪團伙嫌疑成員的電子郵件。這一調查手段的技術前提是,電腦必須處於工作狀態。法院判決之前,對這種方式持批評態度人士即已表示,這種取證方式同竊聽私人領域以及秘密搜查私人住宅並無二致。

在實際生活中,各州保安部門早已允許從法官那裡獲得許可,進入私人電腦進行搜查,這早已不是新聞。國家憲法保護機構也使用這種方式工作。國家警方推出的「加強國內安全計劃」中也規定可以操作秘密搜查電腦的方式。因此,聯邦憲法法院周一的判決,對德國內政部不啻是一次挫折。德國內政部長朔伊布勒正在考慮修改刑法程序,以便於為使用線上搜查鋪平道路。

朔伊布勒對媒體說,刑法程序也要跟上時代的發展。在這一變遷中,必須同時為警方的偵緝可能性創造法律基礎。德國內政部也在聯邦法院的判決公佈後做出反應。其發言人說,為了調查案件的需要,調查機關必須有可能,在法官指令的允許範圍內,進行秘密的線上調查。這一調查方式不可或缺。秘密潛入電腦硬碟總會找到破案的重要線索。因此,內政部呼籲,必須為這一重要手段創造法律基礎。

德國左翼黨支持聯邦法院的判決。該黨要求朔伊布勒借此契機改變現行政策。在野的自民黨也認為公民的基本權利由此得到加強,法律為調查機關劃清了可行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