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跳轉至内容
  2. 跳轉至主選單
  3. 跳轉到更多DW網站

070710 EU Banken

Wang Fengbo2010年7月8日

歐盟範圍裡將限制向銀行高管支付的紅利。7月7日,歐盟議會在斯特拉斯堡就此通過了一項歐盟法律。

https://p.dw.com/p/OE95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DW-Montage

歐盟終結了銀行業裡的紅利瘋狂症。向銀行高管支付數以百萬計的、過高的特別報酬被視為金融危機的起因之一。奧地利人奧特瑪‧卡拉斯(Othmar Karas)作為保守陣營的代表,參加了歐盟議會對這項新法律的辯論。他說:

"事實上,我們在至今的紅利支付方面,在許多案例中是以非常短期的計算基礎材料為依據的,從而給風險留下了空間。而我們現在做的事正是限制這個方面。"

分紅要看長期業績

歐盟現在採取了另一種刺激方法。從2011年開始,紅利的支付主要要以長期的業務成就為依據。卡拉斯介紹道,具體說就是,

"我們不讓紅利高於年收入。我們規定,只有30%的紅利可以立即兌現。"

對於兌現之外的部分,也有了嚴格的規定:要在3到5年後才可完全支付。或者剩餘部分必須以股票期權或者類似的金融產品的形式來支付,其價值跟本人所在的金融機構的業務成就是聯繫在一起的。特殊支付的三分之一隻能有條件地支付,也就是說,一旦本銀行陷入困境,這筆錢可以索回。這麼做,總的目的是避免在發生困難的情況下,又要讓納稅人來承受相關負擔。將來還要避免頂級高管即使在他所在的銀行跌入谷底的情況下離開銀行,也得到高額補償金或者養老金這種情況。實際的支付要根據銀行收益情況來計算,

"這樣可以避免任何高管心血來潮就提高風險,開始投機。因為,如果他通過他這類行為損害了企業,他的紅利就會大有損失。我們在此對過去幾年來錯誤的發展趨勢給予了一個非常明確的答覆。"

另外,歐盟議會綠黨金融市場專家斯文‧吉高爾德(Sven Giegold)指出,歐盟以此做法給全世界做出了一個好榜樣,

"這事實上是全世界範圍裡最好的、最深遠的高管報酬規定。"

作者:Martin Bohne 編譯:平心

責編:謝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