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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立法保護地下水源

2007年1月1日

最近歐盟議會頒發了地下水源保護準則。而這一準則是在進行了多方的妥協之後做出的。為了保護地下水的潔淨,保障子孫後代飲用水的品質,準則對農藥及化肥的用量的極限值做出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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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光山色圖片來源: PA/dpa

「魯爾河的毒汁」,這是今年六月份報紙的醒目標題。這一標題可嚇壞了不少北萊茵-威斯特法倫州的居民。原因是,當地農民將一種所謂的改善土壤的製劑撒到地裡。但他們不知道,這種製劑裡含有氟化物的有毒物質。而這種毒素通過灌溉水而進入飲用水系統。而最後倒楣的是自來水廠。威斯特法倫自來水廠負責人海邁爾說:「我們倒成了為這種犯罪行為消滅痕跡的工具。」

威斯特法倫自來水廠使用活性炭來清除水體中的毒素。而這需要額外花很多錢。海邁爾說:「人們知道使用活性炭多麼昂貴。每天要多花5000歐元。而這也只是擺在明處的開銷。還有我們看不見的麻煩,即使用活性炭是否能夠真正清除毒素,是否在司法上站得住腳。」

沒有人知道氟化物污染飲用水的現象還要持續多久,這種額外支出還要延續多長時間。自來水廠希望能夠盡快清潔污染源。而清潔地下水需要更長的時間。歐盟議會基民盟議員克拉斯女士說:「毒素滲到地下水體中需要很長很長時間,即20-30年。而清潔劑達到水體的時間也需要這麼長時間。就是說,我們今天的所作所為會使下一代人飲用不到潔淨的水。因此保護地下水是非常重要的。」

人們現在開始採取措施。歐盟做出限制硝酸鹽類化肥和農藥使用量的規定。根據規定,每升地下水中農藥的含量不得超過0.5微克,硝酸鹽的含量不得超過50毫克。歐盟議會綠黨籍議員佈雷爾對歐盟的這一規定表示祝賀:「我們頂住了農業院外活動團體的抵抗。我們80%的飲用水是地下水。所以這一規定非常重要。飲用水是人類的第一食品。我們知道,現在40%的地下水都受到嚴重污染。我希望能夠制定緊急措施來防止地下水繼續遭受污染。我們必須更好地保護我們賴以生存的水資源。」

這是亟需要做的事。在德國,一半以上測量點的硝酸鹽值都超過了規定值。但克拉斯女士強調,預防污染不僅僅是規定值的問題。歐盟議會與部長會議達成協議,要制止水質進一步惡化。如果水體中有毒物質的濃度升高的話,就必須減少化肥和農藥的用量。但克拉斯提醒說,不要有過高的期望值,不可能在短期內就實現地下水的淨化:「我們今天改採取的措施在20-30年以後才能見效。這是為我們的未來,為子孫後代的未來而採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