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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擬共同驅逐非法移民

2002年11月28日

歐盟15國考慮共同驅逐非法移民和已被拒絕的難民申請人。根據歐盟當前主席國丹麥的要求,歐盟內政部長委員會應於今天(11月28日)就一個行動綱領作出決定。歐盟15國在在對待非法移民的問題上觀念可謂千差萬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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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印度模樣的非法移民在從白俄羅斯偷渡邊境進入波蘭時被邊警抓獲圖片來源: AP

對歐盟來說,這是個核心問題:15個成員國或不久的將來的25個成員國如何對待非法移民潮?多年來,越來越多的人坐著船,爬過山,穿越荒漠奔向歐洲,希望能在那裡開始一個更美好的生活。官方的估計數字是每年50萬人,不為人知的實際數字估計上億。

歐洲的政治家們面臨著採取行動的壓力。但如何對待非法移民,在歐盟範圍內是很難諧調的。比如最初始的問題:哪個國家應該負責某個具體難民程序,就很難有統一的說法。

原則上,難民應該在他所到達的第一個歐盟國家提出申請,但近年來,義大利、西班牙、希臘這些沿海國家開始結成反對這一原則的統一戰線,因為他們覺得自己吃虧最大。

通過直布羅陀海峽,夜裡常有非法移民乘船進入西班牙。但這些人並不停留在西班牙,而是繼續向德國、奧地利或英國挺進,這裡面已經牽涉到了費用和責任。最後,這些人卻要被送回到西班牙來處理,怎能讓西班牙高興得起來呢?

因此,當前歐盟國家正在爭論在多長期限內可以把人送回最初到達地的問題。義大利和希臘提出6個月為限,法國和比利時則提出兩年後還可以送回,德國折衷,提出1年為期。

另一個歐盟內政部長們長期來各自做各自的實驗的問題是:怎麼對待所謂的第三國?在今年夏天的塞維拉歐盟國家首腦會議上,首腦們雖然作出決定,對那些不對蛇頭集團採取堅決有力措施的國家要有更加嚴厲的做法。但對於是否採取懲罰禁運措施,比如削減發展援助,意見未能統一。將來,出於各國不同的利益,也不會作出這樣的規定。

至於歐盟應該把非法移民送回到哪些國家去,也未能取得統一意見。問題是,哪些國家對歐盟國家來說是所謂的「安全的第三國」?奧地利提出,就此搞一個名單。在德國的眼裡,所謂安全的第三國,除了歐盟國家外,只有挪威、瑞士、波蘭和捷克。難道可以列出一個表來,而不把所有即將成為成員國的所有國家都列在上面?歐盟在這方面又該如何對待土耳其呢?

再就是所謂歐盟邊境警察項目,這個項目的目的是對外保衛歐盟。在塞維拉首腦會議上,人們原則上提倡建立邊境警察。但據布魯塞爾的外交官們稱,5個月過去了,在這個問題上人們仍然處在分析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