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跳轉至内容
  2. 跳轉至主選單
  3. 跳轉到更多DW網站

歐洲專利學院將在慕尼黑問世

轉載或引用務請標明「德國之聲」<br>本站網址:www.dw-world.de/chinese 2004年7月1日

歐洲專利局日前通過了建立歐洲專利學院的章程。該歐洲專利學院的目的是發展與協調歐洲專利局成員國之間的專利法及其實踐。

https://p.dw.com/p/5FsD
綠色和平組織在慕尼黑歐專局門前抗議批准生命克隆研究領域的專利圖片來源: AP

德國巴伐利亞州州府慕尼黑是歐洲專利局的一個主要工作總部,歐洲專利學院也將校址設在慕尼黑。該學院將與歐專局成員國、歐洲和國際組織與機構合作,從2005年起提供全歐洲的專利教育與進修課程。

歐洲專利學院的建立將會滿足在智慧財產權保護領域對改善教育與進修結構的需求。在世界上大多數工業國家和進行制度轉型的國家,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意義越來越重要;在知識社會中,發展新的智慧財產權管理戰略勢在必行。歐洲專利學院就是這一新的戰略的一個組成部分,它將為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專業人士提供有效的教育與進修課程。

在很多國家和地區都已經有了專門提供智慧財產權專門知識的教育與培訓中心,在東協國家、日本、韓國、中國和美國都有類似歐洲專利學院的教育機構。即將卸任的歐洲專利局局長英果.科伯爾說,如果歐洲在這方面坐吃老本,將會漸漸被甩在後面,失去在智慧財產權上的優良傳統。

歐洲專利學院將根據學員的特殊需要提供五個領域的課程。這些課程不但是為歐洲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做準備,也為已經從業的人員提供了職業進修的機會。該學院也將為工業界人士、專利系統使用者和公務員提供建立與管理智慧財產權方面的課程。

該學院將積極與各國政府與非政府專利工作機構展開廣泛的合作,以促進歐洲範圍內專利系統的協調統一。


附:歐洲專利局簡介

歐洲專利局總部是根據歐洲專利公約於1972年正式成立的一個政府間組織。其主要職能是負責歐洲地區的專利審批工作。歐洲專利局現有19個成員國,分別是:奧地利、比利時、丹麥、法國、德國、希臘、愛爾蘭、義大利、列支敦士登、盧森堡、摩納哥、荷蘭、葡萄牙、瑞典、瑞士、西班牙、英國、塞普勒斯、芬蘭。該局的4041名工作人員來自以上國家。該局的工作地點分佈在德國的慕尼黑、荷蘭的海牙、奧地利的維也納以及德國的柏林四個城市 。該局機構的主體部分及多數工作人員集中在慕尼黑和海牙,慕尼黑有1830人,海牙有1681人。

歐洲專利局的機構設置分為5個層次,即局、總部、部、處和科。全局共設置5個總部一級的機構,其中的第一總部設在海牙,負責檢索和文獻工作。其餘的4個總部均設在慕尼黑,其中的第二總部負責全局的行政管理,第五總部負責法律及國際事務。另外,歐洲專利局還在奧地利維也納設有專利訊息中心;在柏林設有分支機構,承擔一部分管理,檢索及文獻工作。

通過歐洲專利局在歐洲國家獲得專利權保護有以下幾個特點:

依照歐洲專利公約的規定,一項歐洲專利申請,可以指定多國獲得保護。一項歐洲專利可以在任何一個或所有成員國中享有國家專利的同等效力。在這種情況下,可以簡化在多國單獨提交專利申請的手續,節約開支,方便申請人;

歐洲專利是按照統一的法律審查批准的。不會因為各國專利法在程序和審查要求的不同而造成不同後果,給申請人以安全感;

歐洲專利審批的效率和品質有保證,要比逐個國家申請程序既快又節省開支,特別是商業上能提高發明的價值;

歐洲專利局採用英、法、德三種語言,對申請人有較大的選擇使用語言的自由,從而也減少了逐一國家以不同語言申請的費用;

歐洲專利局採用檢索與審查分開進行的程序,既有利於申請人對專利申請及時處理,也有利於國際專利合作條約的協調,方便了提交國際專利申請的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