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處行賄外企也難逃
2007年2月28日「新蘇黎世報」就此寫道:「一段時間以來北京強化了反腐鬥爭。包括前上海市長等重量級人物在內的眾多高官坐了班房。其他人則擔心,不久之後自己也可能成為警察的目標。數天前官方宣佈,從事過行賄行為的外國公司和企業家也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不少人將為此徹夜難眠。」
該報還寫道:「只要與中國人交談就會感到,一種看法非常普遍,那就是:『上頭的那些人』都搞腐敗。」
該報還指出:「中共紀檢委書記干以勝提供了一項令人深思的統計數字。去年,約有10萬黨員受到懲處。其中五分之四涉及行賄受賄和其它金融不檢行為。……交由國家刑事機關審理的3500件大案牽涉高層和最高層幹部。而大多數行賄案在黨內審理這一事實顯示,黨依然凌駕於法律之上,能自行決定哪件案子可以轉交法院辦理。」
「新蘇黎世報」相信,公諸於眾的案子不過是冰山一角。該報注意到:
「北京在清除這一毒瘤的鬥爭中將對國內外企業一視同仁。很明顯,在力度加大的反腐鬥爭中有越來越多的外國企業成為關注對象,這與在華國際公司最近一段時間以來抱怨投資環境氣候降溫是一致的。」
有關中國領導層計劃設立直屬政府的中央反腐機構的意義和效用,「新蘇黎世報」指出:「值得懷疑的是,僅僅建立一個新的機構是否就能有效療治腐敗癌症。香港的例子便表明,只要沒有獨立於政府的機構,腐敗就會繼續膨脹。上個世紀70年代,香港是警察局也不干淨的亞洲最腐敗城市。之後,獨立的反貪局應運而生,今天,香港完全可以自稱為全球最廉潔城市之一。」
「新蘇黎世報」最後寫道:「由香港的例子可以引出另外兩條教訓。其一是,設立享有全國最高權威的法治國家秩序不可或缺,其二是,給公共行政系統具有重要功能的職務提供堪與私營經濟競爭的薪資。中國的經濟騰飛年代裡,國家機關服務所得與私營企業工作所得之間的差異越來越大。因此,以自己的方式改變這一狀況的誘惑便十分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