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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肇星:將「嚴格限制」監視居住

2012年3月4日
https://p.dw.com/p/14EjP
圖片來源: fotolia/Benjamin Haas

北京

全國人大會議即將召開之際,大會發言人李肇星就外界普遍關注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中的"監視居住"條款作出表態,稱將會"嚴格控制"這種秘密拘留手段。他在接受記者提問時說:"我們已經對拘留的標準進行了修改完善,……另外警方不經通知家屬就對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情況將受到嚴格限制。"但人權組織"國際特赦組織"認為,李肇星的這一表態相當含糊,並沒有解釋立法機構是否對這一監視居住條款進行了修正。根據去年出台的刑訴法修正案草案初稿,警察可以將嫌疑人控制在住所之外的一個地點最長達六個月時間,而且在涉及到國家機密或恐怖威脅的情況下,或者出於家人可能阻撓調查工作的考慮,可以不通知家屬。這一手段被認為是北京當局打壓異議人士的常用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