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跳轉至内容
  2. 跳轉至主選單
  3. 跳轉到更多DW網站

最高工作時間準則難執行

Ruth Reichtstein2008年3月16日

為了保障雇員的身體健康,同時平衡競爭條件,歐盟1993年出台了工作時間準則。根據該準則,雇員每周的平均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8小時。但這一準則並非為所有成員國所接受。比如英國就以保障靈活的勞工市場為由申請了例外。歐盟自兩年來試圖修改這一準則,使其適用於所有歐盟國家。但修改工作進展緩慢。

https://p.dw.com/p/DMhM
圖片來源: dpa

歐盟各國雇員的工作條件有很大的不同。比如法國人每周只工作35個小時,而有些國家的雇員卻要多干十幾個小時的活。為了保障雇員的身體健康,歐盟委員會在1993年制定了工時準則:48小時,這是歐盟委員會為歐盟成員國制定的每周最高的工作時間。換句話說,不管是瑞典,西班牙還是波蘭,雇員的平均周工時不得超過48小時。但很多國家並沒有遵守這一規定。在布魯塞爾會議上,這個問題又被重新提起。歐盟委員會發言人馮-施奴爾班解釋說: "這是一個最低標準。歐洲是一個競爭市場,人們願意生產什麼就生產什麼。因此為歐洲制定一個共同的工作條件標準是非常重要的。標準包括雇員的健康和安全以及工作時間。"

但並非所有歐盟國家都遵守48小時周工時的規定。比如英國在1993年時就申請了例外權利。就是說,英國可以不受這一規定的制約。歐盟一直試圖說服英國政府放棄這一權利,但遭到拒絕。英國政府擔心它們靈活的勞工市場政策會因此受到破壞。英國工黨的歐盟議會議員休斯批評說: "在英國,雇員在簽署工作合同時必須同時簽署一個自願放棄48小時規定的附加條款。堅持例外權利實際上很愚,因為這關係到雇員的健康。英國政府稱,它需要這一自由來保證靈活勞工市場的正常運轉。而實際上這只是藉口而已。目前只有7%左右的人周工時超過48小時,而且這個比例會越來越小。英國的平均工時目前為42小時。"

歐盟委員會兩年前公佈了修改後的新準則。其它國家準備正式批准這一文件。因為這事關所有歐盟國家都遵循統一競爭條件的問題。現在就要看英國的態度了。還有一個關鍵性問題是,如何看待應急值班時間。比如醫生或者消防隊員雖然不用去上班,但要做好隨叫隨到的準備。布魯塞爾歐盟政策中心的經濟學家祖雷格指出: "歐洲法院已經做出決議,應急值班時間應按照工作時間來算,因此必須符合48周工時的規定。但這對有些國家來說就是個麻煩。比如德國或者英國的應急值班時間很長,與正常工時加起來遠遠超過48小時。"

歐盟委員會規定,雇員在值了24小時的應急班之後,必須間隔11個小時後才能去上正常班。但這一條對醫生卻完全行不通。人們對此有很大的爭議,因此這一規定還暫時被擱置起來。祖雷格還點出了另外一個問題: "現在有人提出要擴大規定的範圍,將臨時工也包括近來。"

這樣一來事情就更複雜了。英國人堅持,臨時工的工齡超過18個月以後才能按正常雇員的條件對待。休斯透露,倫敦在這個問題上有所鬆動。他認為,有關臨時工工時的規定最晚六月份就會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