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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810 Benaissa HIV-Übertragung

2010年8月26日

本周三,德國女歌手娜迪亞‧貝納薩涉嫌傳播愛滋病案件的醫學評估報告公佈。病毒學家認為,幾乎可以確認,貝納薩是其前男友的愛滋病毒傳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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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迪亞‧貝納薩在法庭上圖片來源: AP

貝納薩被指控在2000至2004年間,在已知自己感染愛滋病毒的情況下,與三名男子發生無保護性關係。

慕尼黑大學的病毒學家艾伯勒(Josef Eberle)在達姆施塔特法院表示,貝納薩(Nadja Benaissa)與其前男友感染的愛滋病毒均屬於一種極為罕見的類型。該類型病毒最早在西非發現。此外,二人感染病毒的亞類型也一致。不過,評估報告同時強調,不能100%的排除貝納薩前男友的病毒系由第三人傳染所致。

本周三,法院還將聽取貝納薩心理醫生的證詞。此後,取證階段將結束。下午,國家檢察署和辯方將發表最後陳辭。判決預計將於周四宣佈。

28歲的貝納薩於1999年得知自己感染愛滋病毒的情況。她的前男友指控她2004年將愛滋病毒傳染給自己。這名34歲的藝術監理是本案的附帶起訴人。

德國法律上對這樣的案例有怎樣的判罰依據?

在德國,愛滋病毒感染者在不告知對方的情況下與其發生無保護性關係,是違法行為。這一規定源於1988年的一項裁決。法蘭克福律師達姆(Felix Damm)解釋說,當時法院判決,愛滋病毒感染者有義務告知自己的病情。這一判罰至今仍有效:"法庭認為,感染者有義務堅持採取保護措施,或者告知同伴自己的病情。否則就是違法行為。"

相關的法律依據是刑法第224條:危險的身體侵害。可處以六個月至十年有期徒刑,因為感染愛滋病的後果無法治癒,一旦病毒爆發,會有致命性後果。

迄今為止,德國已多次審理相關案例。2007年,科隆州立法院判處一名38歲的裝配工8年監禁。這名愛滋病毒感染者故意使4名女性感染上愛滋病。他甚至還向其中一名女性發送手機簡訊稱" 祝感染愛滋病毒愉快"。2009年,沃爾茨堡州立法院判處一名41歲的音樂DJ8年監禁。他向多名女性性夥伴隱瞞了自己的愛滋病情,其中兩名女性感染上愛滋病毒。2010年6月,一名47歲的男子被判處五年監禁。這名來自基爾的畫家與兩名在網路上結識的性伴侶發生無保護性關係,導致二人感染病毒。

從醫學取證角度來講,這類案例並不容易得出明確的結論。柏林羅伯特-科赫研究所的屈謝爾博士(Claudia Kücherer)解釋說:"儘管可以通過分析確認,兩個人感染的病毒十分接近。但是,無法由此證實,其中一人感染了另外一人。也就是說,無法確認傳播的路徑。"

因此,醫學評估結論並不是司法判決唯一的依據。尤其是,由於愛滋病毒能在短時間內發生突變,距離感染時間越長,越難加以判斷。在貝納薩的案例中,有些性接觸發生在六到十年以前。

作者:Zoran Arbutina 編譯:苗子

責編:韓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