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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技術轉讓 中國到底搞沒搞?

文山
2019年5月18日

停止強制技術轉讓,是美中貿易爭端中華盛頓方面的一大核心訴求,不斷反復提及。中國官方媒體近日則高調刊發評論,稱西方企業轉讓技術都是自願的,中方從未強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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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Smog verschmutzt Eisenbahnzüge
當年獲得的外國新技術,是後來中國高鐵製造業快速發展的導火索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Imaginechina/Pan Zhiwang

(德國之聲中文網) 中共中央機關報《人民日報》周六(5月17日)以"鐘聲"名義刊發了題為"欲加之罪,何患無罪"的評論文章。作者指責美國"給中方企業扣上了'強制轉讓技術'的帽子。長期以來,美方一些人喋喋不休指責中方企業,幾乎到了病態的程度。"

文章認為,"美國公司在美國呆著,美國企業的技術鎖在美國的辦公室裡,誰能強制他們到中國來?誰能強制他們同中國企業合作?科學技術成果,說到底是在人的大腦之中,就是用外科手術打開大腦也無法強制得到。如果雙方能在技術上合作,必然是自願的、自主的。在科學技術面前任何強制都是無效的,何來'強制轉讓技術'之說?!"

近兩周以來,美中兩國貿易戰驟然升級,雙方都擴大了加徵關稅的幅度和範圍,相互之間的口水戰也毫不停歇。川普宣稱,美國已經"贏了";而新華社等中國官方媒體則屢屢發表"願談則談、願打則打"等火藥味十足的社論,表示要"奉陪到底"。

China Präsentation Chip Kunpeng 920
今年1月,華為發布了自主研發的鯤鵬920晶片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AP Photo/V. Yu

新法出台 實施細則尚不明確

強制技術轉讓則是貿易戰中的一大核心爭議點。中國全國人大今年3月表決通過的《外商投資法》中,明確規定"技術合作的條件由投資各方遵循公平原則平等協商確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強制轉讓技術。"這被認為是對美方核心訴求的積極回應。

不過,據中國商務部透露,這部新法案的配套行政法規仍在制訂過程中,其實施條例最早要今年年底才能出台,從而確保《外商投資法》的可操作性。

美國在華商會(American Chamber of Commerce in China)今年4月發布年度白皮書時就明確指出,美中兩國如果要達成雙方都滿意的協議,就必須解決包括強制技術轉讓在內的"結構性問題"。"美國一直願意忍受貿易爭端帶來的後果,這顯示,減少貿易逆差並非唯一目的,這反映出美國政府官員對於中國的強制技術轉讓、歧視性經濟政策和網路盜竊問題有多麼重視。"

《人民日報》周六的評論則認為,"美方關於'強制轉讓技術'的論調,可謂憑空捏造。重複一千遍的謊言終究還是謊言。中國關於中外企業合作的規定中,沒有哪一條是強制要求外商投資企業轉讓技術的政策和做法。中外企業不管是技術合作還是其他經貿合作,完全是基於自願原則實施的契約行為。"

怎樣才算"強制"?

事實上,美中雙方對何為"強制"、何為"自願"轉讓的定義,存在著不小的分歧。不論是剛剛生效的中國《外商投資法》,還是2001年中國加入世貿組織時簽署的《議定書》,都只是承諾"不以行政手段強制技術轉讓"。至於具體的中國企業在與外國企業進行合資談判或者交易談判時將技術轉讓作為前提條件,中國的現行法規則沒有作出規定。而美國政府、美國商界代表,在當前的貿易爭端中,往往以這些案例為依據指責中國的強制技術轉讓行徑。

值得一提的是,儘管近年來有所放寬,中國的不少行業依然沒有向外商完全開放,而是要求外企必須與本土企業進行合資,且外資佔股比例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另外,對外方合作夥伴提出技術轉讓要求的中國企業,往往是國資企業。

同時,行政部門直接出面要求外企"以技術換市場"的案例也並非沒有。中國高鐵製造業的崛起就是其中的典型。2004年,中國首次進行高鐵列車採購招標時,當時的鐵道部就在招標中明確寫道"外方關鍵技術必須轉讓、價格必須優惠、必須使用中國品牌(即外企必須與中國本土廠商合作)"。西門子、阿爾斯通、川崎等外國廠商還不被允許直接與當時的南車、北車等本土企業洽談,只能與中國鐵道部的代表進行談判。覬覦巨大中國市場的外國廠商,最終紛紛接受了中方的條件,與中國廠商合作生產,並且將眾多相關技術轉讓。而南車、北車以及後來的中車集團,則憑借自身原有的研發能力以及"引進、消化、吸收"的外國新技術,進行了進一步的研發,實現了中國政府要求的"跨越式發展"。

2010年前後,中國官方媒體在讚揚這一發展進程時,絲毫不諱言"鐵道部堅持原則"。目前,中國高鐵製造業已在全球市場上成為了阿爾斯通等老牌西方廠商的最強勁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