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跳轉至内容
  2. 跳轉至主選單
  3. 跳轉到更多DW網站

專訪:何建華跟黎智英是不同的

張慈
2020年12月8日

中華婦女聯合會理事長何建華因涉嫌違反台灣國家安全法被起訴,專家認為此案雖然概念上與香港國安法類似,但細節上卻有差異,而且在法律上也是可以區分的。

https://p.dw.com/p/3mO9u
Hongkong Taiwanesische Flagge an Taiwans Nationalfeiertag
圖片來源: Getty Images/AFP/P. Fong

(德國之聲中文網) 台北地方檢察署在12月7日宣佈,依照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為大陸地區機關發展組織」罪嫌起訴中華婦女聯合會理事長何建華。德國之聲訪問去年參與台灣立法院相關公聽會的專家丶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理事宋承恩,請他對此事發表評論。

德國之聲:去年12月台灣立法院三讀修法加重國家安全相關刑責,到現在將近一年,出現首名被告。你對於這個法律捍衛台灣國家安全的效果,是樂觀還是悲觀?

宋承恩:我們這種案子過去一直有輕判的情形,所以現在有檢調偵查起訴,至少是踏出一步。去年修法前,只有刺探秘密罪,修法時把發展組織罪給予比較詳細的定義。有踏出檢調偵查起訴的第一步,表示這個法真的有效。所以我認為是正面的。

德國之聲:你會認為這是冰山一角嗎?

宋承恩:要看法律怎麼判,有些要件需要法官跟檢察官有同樣看法。因為這個案件當中,何建華是代表統促黨去競選公職的人。法院如何區分何建華是為境外敵對勢力丶也就是中國黨政軍或其指派之人發展組織,而非為統促黨自己發展組織,我覺得這是一個關鍵。因為概念上為中國大陸黨政軍發展組織是可以論罪的。

我個人認為,概念上為中國發展組織和為統促黨自己發展組織可以區分的。這次案件的關鍵是,檢調這次有把聯絡人和聯絡網路非常清楚找出來,也有查扣財產,有蒐集到一些證據。所以檢察官是有很大努力,把法律變成活的工具去用來起訴,概念上也是能讓他構成罪的。所以台北地檢署有很大努力,接下來看法院是否同意這項看法。如果法律程序跑完,這個罪在台灣才是有效力的東西,我們再來談影響。

我目前看來是正面的。修法這件事情是立法院做的,是立法院認為保護國家安全的必要手段。在立法院通過後,執法機關包括檢察機關跟法院有做出第一步努力,都是正面的。

德國之聲:判這種案子會花多少時間呢?

宋承恩:之前的周泓旭案2018年就開始判,一直卡著。而且周泓旭案是交付秘密罪,跟王炳忠有關的發展組織罪一直沒有判下來。像這種案件,法律程序要跑一年以上都不意外。

德國之聲:你對此案件的其他看法?

宋承恩:從國際上看,這件事情是重要的。香港最近發生這麼多事,所以台灣社會會想知道台灣國家安全法跟港區國安法有甚麼不同。

這是一場論述戰爭,一個國家是否容許自己國民跟外部勾結-也就是說,何建華跟黎智英有甚麼不同。

現在被通緝的一堆人,包括黎智英,被說連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大家都覺得是冤枉。基本上台灣跟香港的這個國家安全的罪名,雖然細部不一樣,但概念是一樣的。所以台灣社會會想要知道何建華跟黎智英有甚麼不同。所以統促黨跟泛藍的人的意見是值得瞭解的。他們一定會用這種說法指控台灣政府,但就要看他們會說甚麼值得考慮的論述。

雖然如此,我還是認為何建華跟黎智英是不同的,台灣的立場也是可以防衛的。例如美國也一直在做共諜的清理丶對於共諜的追溯,不管是刺探秘密的,在大學跟軍方有聯繫的等等,逮捕或是驅逐涉案人士。為甚麼美國這些做法是合法的,是法治國家可以做的,但港區國安法那些卻是不能做的,這是可以說明的。我覺得台灣社會是想要知道。

Hongkong Aktivist Jimmy Lai muss in Untersuchungshaft
黎智英目前被香港檢方拘押,不得保釋圖片來源: Kin Cheung/AP/picture alliance

德國之聲:針對這個爭議你會怎麼回答?

宋承恩:第一個是勾結外國勢力的部分。黎智英有甚麼勾結外國勢力的行為? 比如他參加國際訪談丶接受外國記者訪問丶高調挺泛民派跟台灣等等,算不算是危害中國國安丶危害香港一國兩制,然後勾結外國? 黎智英做的事情不像何建華所做的,他們的行為上不同。

第一,黎智英可能沒有收外國錢,第二他可能沒有發展組織。何建華是找人去中國參訪丶集結中國配偶等,黎智英沒有做這種事情,所以行為上是不一樣的。

立意上也不一樣,黎智英並不是美國放在香港的間諜。黎智英我們看來外觀上他就是生意人,他不是在為美國做事。但是何建華他跟對方國台辦有聯繫,對方有給他指示,他也有為中國的統戰工作在台灣做事。所以行為跟聯繫上都是不一樣的,所以是可以區分的。

一個民主國家是不是能夠在自己土地上運行,這本來就是一個國家可以去防範的事情,問題是這個操作會不會過度,變成打壓異己的手段。例如港府就是栽一個罪名給黎智英說勾串外國,就對他下手,或是以中國的手法,就是拿他要挾美國丶放訊號警告台獨份子。中國說法是開鍘來達到政治目的,台灣這個案件我會認為沒有啦。但統促黨丶泛藍的人一定會說是有,那大家再來辯論統促黨這種行為在台灣是不是可以許可的。這個值得討論: 真議題是說,全世界都在搞國安的話,那為甚麼民主國家搞的國安跟中國搞的國安不一樣? 這是嚴肅議題,值得討論。

 

宋承恩為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理事,2019年11月曾以專家身份受邀出席立法院「反滲透法相關法制立法」公聽會。

德國之聲致力於為您提供客觀中立的新聞報導,以及展現多種角度的評論分析。文中評論及分析僅代表作者或專家個人立場。

© 2020年德國之聲版權聲明:本文所有內容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如無德國之聲特別授權,不得擅自使用。任何不當行為都將導致追償,並受到刑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