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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評反對核工廠售給中國的綠黨會議

本文不代表德國之聲觀點<br>本站網址:www.dw-world.de/chinese2004年2月19日

德國政界、尤其在聯邦政府聯合執政的綠黨,激烈反對批准西門子公司向中國出售哈瑙鈈加工廠。本星期,綠黨就此問題召開了常委特別會議。會議引起了德語媒體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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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瑙鈈工廠內景圖片來源: AP

法蘭克福評論報寫道:

「綠黨中有幾位州主席警告說,如果批准這項出口計劃,綠黨內將出現難以控制的動蕩。現在綠黨中雖然只有少數幾個地區組織要求召開特別黨代會討論西門子與中國的核交易,但是直到黨的高層,都擔心按照法律無法阻止這筆交易獲得批准。

外交部長菲舍爾和綠黨其他高層人士試圖安撫不安情緒,他們保證說,外交部在審核過程中十分認真對待人們對這筆交易的擔憂。但是,他們並沒有承諾審核後將否決這項出口計劃。綠黨主席比提柯菲說,綠黨中央將『團結一致』阻止這項出口。另一位黨主席貝爾說,由於黨的基層和上層完全一致,現在就哈瑙工廠問題召開特別黨代會根本不是時候。」

日報也報導了綠黨的這次常委特別會議。該報從法律角度進行分析後指出,哈瑙鈈加工廠出口中國的計劃有可能遭到否決:

「是否批准哈瑙工廠出口的法律依據是2000年歐盟對可雙向使用商品做出的法令。這項法令對出口既能民用、又能軍用的商品做了規定。具體的條文是:在對一項出口做出是否批准的決定時,『既要考慮國家的外交和安全政策,也要考慮出口物品的最終使用目的以及改變原使用目的的危險』。這樣的條文表明,政府應按照判斷,斟酌做出決定。

聯邦司法部的兩份附錄雖然說,『如果沒有拒絕的理由,就表明有批准的權利』。但是,這一原則引自德國外貿法,這裡不能使用,因為它已被歐盟的法律所替代。所以,聯邦司法部關於『拒絕批准出口顯然違法』的說法是錯誤的。

聯邦經濟與出口監督局負責批准出口的司長西蒙森說,在對可雙向使用商品進行出口監督時,只能依據預測,無法立足事實。法蘭克福行政法院也持同樣看法:『預測危險』是政府的事,法院不能改變政府評估。所以,如果聯邦政府的出口委員會以安全政策的原因不批准哈瑙工廠設備出口中國,那麼西門子在法蘭克福行政法院幾乎沒有起訴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