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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2710 Wahlrecht China

2009年10月27日

據新華社報導,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本周二(10月27日)開始審議選舉法修正案草案,其中將明確規定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這也意味著,中國人大代表選舉中長期存在的城鄉之間"同票不同權"的現象將得以改變。這一政策改變對於保障中國公民的選舉權是否能夠起到實質性的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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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人大代表都代表了誰?圖片來源: AP

按照上世紀50年代制定的中國選舉法規定,來自農村與城市的人大代表所分別代表的人口比例為4:1,也就是說,1000名城市人口就可以選舉一名人大代表,而4000名農村人口也只有一個人大代表名額。這種嚴重的"同票不同權"不但得到法律確認,在實際操作中,甚至得到了進一步擴大。來自湖北潛江的姚立法在1988年曾經成為中國首位自薦當選的人大代表,並長期從事中國民間選舉研究。他表示,

"這裡還有一個彈性的問題,根據全國人大的解釋,4000個農民到8000個農民也只給分配一個正式(人大代表名額),這樣都是合法的。簡單的說就是'同票不同權',農民和城市居民手上拿著同樣的選票,但是選票的含金量、權力的大小是不同的,這是極大的不平等。但是中國的憲法說的很清楚,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你看看,在選舉法面前就不平等。"

此外,姚立法還用親身經歷證明,事實上,不但城鄉之間的人大代表名額分配有差距,城市之內也同樣如此。

"就說我們潛江市,中共潛江市委的選區,300人就有3個人大代表名額,在我們油田的工人裡則是1萬多人分配1個名額,這就是120倍的差距。"

多年以來,中國城鄉之間公民待遇不平等的問題已經遭到多方質疑,其中包括戶籍制度,用工制度,退伍軍人復員待遇等等。而這次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考慮修改法律,改變城鄉"同票不同權"的問題,也是對於民間呼籲的回應。但是,姚立法指出,雖然修法之後,農民人口所分配到的代表名額會大幅增長,但這並不意味著農民的權益就能通過人大機制得到更好的保障,

"根據法律規定,確定正式候選人的權力在農民手中,但中國的實際情況不是這麼回事。農民選民也好,或者是城鎮居民選民也好,我認為只是中國假民主的一個道具。因為,選區的劃分、代表名額的分配、正式候選人的產生和確定,這些環節在很多地方都完全掌握在中共的基層組織手中。甚至我們瞭解到很多基層選舉甚至被黑社會,被村霸,黑惡勢力掌握或操縱。1249而中國選民的選舉權是沒有救濟的,就是說,人家傷害了你的權力,侵犯了你的權力,公然地非法地搞選舉,你是不可以訴訟的。就算現在法律規定了城鄉選民代表比例是1比1,但當地選舉委員會不按照執行,我們的選民怎麼辦?沒有辦法。"

作者:石濤

責編:葉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