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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慕尼黑毆打老年人的兩名外國人被判重刑

責任編輯:平心2008年7月8日

去年12月20日,慕尼黑地鐵車站,兩名外國青年毆打一名德國老年人,致其生命垂危。此後,黑森州長科赫發表言論說「外國青少年犯罪現象太普遍了」引起全國大嘩,對接下來黑森州的選舉也發生了影響。今天(7月8日),法院對這兩名青年作出判決,判得相當重。德國之聲記者綜合報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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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青年Serkan A(左),希臘青年Spyridon L(右)和警察局長Helmut Wimmer(中)6月23日在慕尼黑中級法院圖片來源: AP

慕尼黑的法院判決:18歲的希臘人斯皮裡東.L8年半青年刑(他去年作案時17歲),21歲的土耳其青年塞爾坎.A12年徒刑。服刑滿後,兩人還有可能被譴送回他們的祖國。兩人的律師均宣佈要上訴。

在判決書中,庭長萊茵霍德.拜爾念道,這兩人對76歲的退休校長的殘暴行為是"道德最低級的毫無意義的行為」。該法院青年庭基本滿足了檢察署的要求,只在對L的判刑中比檢察署的要求少了半年。檢察署的發言人安東.溫克勒稱這是一個"好判決",對這兩個罪人的極殘暴手段來說合情合理。但他沒表示檢察署是否接受這個判決,還是同樣要上訴。

U-Bahn Schläger in München, Das Opfer
當時挨毒打的老校長Bruno N(右)在法庭上圖片來源: AP

希臘青年L的律師沃爾夫岡.克略策說,拜爾法官顯然只是想顯示"巴伐利亞的耙子"是怎麼回事。他和A的兩名律師都不同意說這兩名青年當時是試圖謀殺這個說法。A的律師奧利弗.施密特說,此外,他的當事人作案時才20歲,不能適用成年人法律。

去年12月20日,這兩名外國青年在地鐵裡碰到76歲的退休校長布魯諾.N,N校長說,地鐵裡不能抽煙,要求L把煙掐了。這兩名青年當時借著酒勁痛打了N校長,擊打和踢他的上體與腦袋,致他生命垂危:顱骨多處開裂,腦出血,鑑定人稱,當時他完全有死亡的可能。直到今天,N校長仍然感覺頭暈,難以集中注意力。

法官拜爾說,他之所以沒有判希臘青年L最高青年刑10年,之所以沒有判土耳其青年終身監禁,是因為:他們作出了坦白交代,酒精的作用對刑罰有緩解作用,此外,兩人都對退休校長表示了道歉,再就是,倆人都有艱難的童年。

這兩人在刑滿後都可能被譴送回他們的祖國。這本來是有很大難度的事情:土耳其青年A是在德國出生和長大;希臘青年L更是來自歐盟成員國。但是按德國法律規定,即使是歐盟公民,在刑期超過5年的情況下,同樣可以譴送回國。

巴伐利亞內政部長約阿希姆.赫爾曼今天對圖片報說:"在我看來情況很清楚,這兩名殘暴的地鐵打手必須被被驅逐出境,並在服刑滿後譴送回國。假如外國人作出這樣殘酷的事情後還繼續留在德國,是沒有人能夠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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